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請組織推薦2009年創業風險投資備選企業的通知

發改辦高技[2009]6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有關受託管理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技規劃綱要和“十一五”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促進我國創業風險投資產業的快速發展,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試行創業風險投資的若干指導意見》(財建[2007]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產業技術研發資金試行創業風險投資項目申報和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07]1955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試行創業風險投資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財建[2007]953號),2009年將繼續組織開展產業技術研發資金試行創業風險投資工作,現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投資重點
符合《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範圍,重點支持電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及節能、服務外包以及高技術服務業、資源與環境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等領域範圍內適合創業風險投資支持的高成長性企業。
二、投資屬性
創業風險投資不是財政撥款補助項目,國家資金將以股權投資形式投入企業,由受託管理機構行使投資權利。
三、具體要求
(一)請各地方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和受託管理機構等認真理解相關檔案,向申報企業說明國家資金的投資屬性,做好創業風險投資政策解釋宣傳,並按投資重點組織企業推薦工作。
(二)各地方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和受託管理機構可在每季度末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連結:國家發展改革委入口網站“創業風險投資項目網上申報系統”)推薦企業,同時上傳推薦檔案。各推薦部門要對企業網上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查。
(三)申報企業應按照《產業技術研發資金試行創業風險投資項目申報和管理若干要求(試行)》(發改高技[2007]1955號)編寫商業計畫書,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申報不需提交紙質商業計畫書。
(四)受託管理機構(國投高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將根據申報材料與申報企業進行聯繫,開展盡職調查和股權談判工作。鑒於創業風險投資特點,申報企業最終與受託管理機構達成投資協定的比例一般較低,對於未能達成投資協定的企業,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將建立項目庫,繼續關注企業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 政 部 辦 公 廳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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