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辦規劃[2008]7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二批全國小城鎮發展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規劃[2007]3049號)的要求,各地發展改革委推薦了一批具有發展潛力、改革發展意識強、勇於探索和試驗、不同類型的小城鎮。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將北京市大興區采育鎮等160個鎮列為第二批全國發展改革試點小城鎮,現將名單予以公布(見附屬檔案)。
各地發展改革委要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二批全國小城鎮發展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中有關試點內容的要求,指導和幫助試點鎮制定試點方案,及時研究解決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試點方案由試點鎮上級政府批准後實施,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小城鎮中心備案。各地發展改革委要在年終對發展改革試點所取得的進展進行總結,內容包括試點鎮經濟社會發展基本情況,改革創新的成就,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下一步發展改革的對策思路。年終總結材料一式二份,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進入第二批試點的小城鎮要在當地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關於“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按照統籌城鄉、布局合理、節約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帶小的原則,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切實轉變政府管理職能,推進制度創新,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按照城鄉統籌的原則,合理分配公共資源,探索我國小城鎮又好又快發展的新途徑,為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推進適合我國國情的城鎮化進程,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提供示範。
附:第二批全國發展改革試點小城鎮名單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