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確保實現萬家企業“十二五”節能2.5億噸標準煤的目標,根據《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7]3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2個部門《關於印發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11]2873號)要求,我們組織制定了《萬家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實施方案》(以下簡稱《考核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落實,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要充分認識開展萬家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性,將萬家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作為強化企業節能責任,推動落實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各項政策措施,促進企業建立節能長效機制的重要手段,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確保考核工作取得實效。
二、各地區要將《考核實施方案》及時轉發至當地相關企業,組織開展相關培訓活動,使企業全面了解有關考核要求。要制定考核方案,落實工作經費、人員等保障條件,充分發揮節能監察機構和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作用,確保考核工作順利開展。我委將把各地區組織開展萬家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情況納入對省級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內容。對在萬家企業節能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地區和企業,予以通報批評,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各地區要按照《考核實施方案》要求,組織對萬家企業2011年節能情況進行考核,於今年10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我委。國家將把2011年和2012年度萬家企業節能考核工作情況納入對2012年度省級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內容,但不對萬家企業2011年度節能考核結果進行獎懲問責。
附屬檔案:1、萬家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