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官學院西藏分院

國家法官學院西藏分院隸屬於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受國家法官學院業務指導。 2007年8月8日,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批准,設立中共西藏法官培訓學院委員會,2007年10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設立國家法官學院西藏分院。 經過一年多的建設改造,西藏分院新校區於2011年11月7日建成,集教學、辦公、會議和食宿於一體。

國家法官學院西藏分院隸屬於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受國家法官學院業務指導。其前身是全國法院幹部法律業餘大學西藏分校、西藏法官培訓中心。2007年8月8日,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批准,設立中共西藏法官培訓學院委員會,2007年10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設立國家法官學院西藏分院。西藏分院設有辦公室、教研室、學員管理科3個內設機構。西藏分院的任務和職責是,對全區基層法院院長、副院長、各級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進行崗位培訓,續職培訓,初任培訓預備法官培訓和司法考試培訓。
西藏分院地處拉薩市北京中路42號,在拉薩市中心繁華地段,區位優勢得天獨厚,交通便利,占地25畝,建設項目總投資4000多萬元。經過一年多的建設改造,西藏分院新校區於2011年11月7日建成,集教學、辦公、會議和食宿於一體。學院教學辦公樓是對西藏高院老辦公大樓改造而成的,面積有6638平方,設有教室5個,其中大型現代化階梯教室一個,可容納200餘人上課,也可承擔大中型會議。電教室1個,可供80人上機學習,多媒體教室3個。另外有電子閱覽室1個,刑事、民事、行政教研室各1個,刑事、民事模擬法庭各1個,民事調解室1個,法官交流室5個,辦公室有20間,能夠滿足學院當前和長遠教學和辦公需要。學員公寓樓為新建,四層,建築面積4890平方,有112個床位,按照四星級酒店標準裝修和配備設施。
西藏分院的建成,使西藏分院硬體設施建設和正規化培訓實現了歷史性跨越,在西藏法院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這標誌著西藏分院已經跨入了西部一流分院行列,不僅極大地最佳化和改善西藏法院教育培訓環境,也能極大地調動西藏分院教職工的工作熱情和廣大參訓學員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對提升西藏教育培訓水平,為西藏法院建設一支讓黨放心、人民民眾滿意、高素質、可持續發展的法院隊伍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國家法官學院西藏分院將按照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羅布頓珠在學院啟用儀式上提出的“三基地、一搖籃”( 要把法官學院建設成為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基地;建設成為堅持“三個至上”,“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教育基地;建設成為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銳意改革、創新社會管理、創新審判方式的研究實踐基地;建設成為培養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作風紮實、紀律嚴明,公正司法,服務能力強、為西藏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提供司法保障的優秀骨幹法官隊伍的搖籃。)辦學指導思想,認真遵循教育規律,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以培養具有現代法律意識和司法理念,適應新時期和社會主義新西藏審判工作需要的各類人才為目標,貫徹“三個倡導”,立足西藏法院,充分發揮法官教育平台作用,以法官培訓為主要任務,把西藏分院做強,使西藏分院成為西藏套用法學教育和司法研究的高地,同時放眼西藏各行各業,以多元辦學、服務社會為發展思路,聯合其他機關機構辦學,把西藏分院做大,不斷拓展西藏分院服務社會的領域。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最終使西藏分院實現自主辦學、獨立發展、特色鮮明、區內知名的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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