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範圍
1.外國政府是指外國國家中央政府。2.國際組織是指聯合國各專門機構及長期與我國有合作關係的其他國際組織。
3.國際條約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名義同外國締結協定或協定,以及參加的國際條約。
管理規定
1.無償援助項目進口實行許可證件管理的貨物,應提交許可證件。2.無償援助項目出口實行出口許可證件管理的貨物,不實行出口許可證件管理,我國參加或締結的國際條約、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公共道德、動植物檢疫、智慧財產權和文物保護等限制措施的,應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3.列入《檢驗檢疫法檢目錄》範圍內的進出口貨物,應提交出入境地檢驗檢疫局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或“出境貨物通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