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中國共產黨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等方面,確保國家安全。
新設立的國安委既然是國家層面的國家安全和危機處理常設機構,外交部、公安部、安全、總參、對外經貿等職級部委首長將是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新設立的國安委“必然是應對對國家安全的多樣性挑戰,顯然,依靠現有的單一部門或部門間協調機制都難以應對了,所以,這一國家層面的更高級別決策機構的誕生順乎自然”。
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中共中央關於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機構,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涉及國家安全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
機構設定
主席:習近平
副主席:李克強、張德江
下設國安委常務委員、委員若干名。
國家安全觀
總體國家安全觀
既重視外部安全,又重視內部安全;既重視國土安全,又重視國民安全;既重視傳統安全,又重視非傳統安全;既重視發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既重視自身安全,又重視共同安全。
非傳統安全
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於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
國安委原則
集中統一、科學謀劃、統分結合、協調行動、精幹高效。
組建歷程
組建歷史
在江澤民擔任總書記時期,中國就曾考慮設立國安委這樣的組織。中國於1997年首次提出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方案。當時,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訪問美國時看到美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後,計畫組建國家安全委員會。但由於擔心如果中央軍委主席再掌管國家安全委員會則權力過大,最終就不了了之。
雖然此前中國政府系統尚沒有統攝國內外安全事務的組織,但是中共層面卻有一個類似的組織——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該小組由主管外事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分管有關外事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委員和與外事、國家安全工作有密切工作聯繫的相關機構部長組成,負責對外事、國家安全工作領域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1981年,中共中央決定,恢復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事機構為“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李先念出任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萬里任副組長。2000年9月,中共中央決定,組建“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與“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機構。江澤民任組長,錢其琛任副組長,劉華秋任中央外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以確保國家安全。在常設機構中,成為中國第5大國家機構。
組建背景
國家安全委員會是在中國綜合安全形勢日益嚴峻的大背景下應運而生的。“當下的國家安全並不是某一個部門可以涵蓋的,無論是外交部、商務部或軍方等,都不可能獨立應對。因此,成立國安委有利於統籌國內和國際、軍和民兩個大局。這關係到國家軍事、外交、對外經貿、投資等各個領域,既包括軍事鬥爭準備等在內的傳統安全,也包括反恐和類似非典一樣的疫病災害等非傳統安全。”
該委員會把國家安全委員會進行進一步的擴大,把公安、武警、司法、國家安全部、解放軍總參二部三部、總政的聯絡部、外交部、外宣辦等部門,全部揉並在一起,成立一個大的國家安全委員會。
在常設機構中,該委員會將成為中國第5大國家機構。國家安全委員會由中央政治局委員、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負責籌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滬寧和新任中央政法委員會秘書長、國務院副秘書長汪永清參與籌備。
國安委大事記
●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2014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決定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設定。
●2013年的11月15日習近平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上就《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作出說明,介紹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原因和主要職責。
●2013年11月12日公布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宣布中央將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
●2000年9月中共中央決定組建“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與“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機構。
組建意義
官方回應
2013年11月13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表示,中國決定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目的是為了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
有記者問,中國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是否針對日本此前設立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對此,秦剛說:“毫無疑問,中國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恐怖分子緊張了,分裂分子緊張了,極端宗教分子緊張了。總之那些想威脅和破壞中國國家安全的勢力緊張了。你問我這個問題,是否是想拿日本對號入座呢?”
專家解讀
•設立國安會提高國家安全協調層級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曲星:伴隨著高新技術的發展,國家安全問題呈現與之前不一樣的局面,國家安全問題更加複雜,需要國家多個部門共同協作,有效保護國家安全。所以在原有國家安全機制上,我們要建立新的應對機制。設立這個委員會,能夠更加有效整合各個部門的力量,更加有力地進行協調,協調的層級更高。這將有利於國家安全工作的整體規劃,統一協調行動,集中力量。
•國家安全委員會為外交決策做保證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副所長阮宗澤:這次決定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是中國國安體制機制的一個重大舉措,而且是一個創新性的舉措,也標誌著中國的外交將進一步發力。它的作用有兩點非常重要,一是要提升或是提高這個決策的效率,中國外交可以說是千頭萬緒,但要有一個好的協調機制,這個國安會就將承擔這樣一個作用。第二,我們的決策機制中,特別需要有這么一個中間環節,這個環節可以減少條條框框。通過這樣一個國安體制的涉獵,可以把我們決策的效率最大化,以應對更加複雜的外交。
•國安會將統籌安排維護國家安全
軍事專家宋忠平:將來國防建設和國家安全重大問題會通過國家安全委員會來議事討論,這實際上是我國高層的一個議事機構。以前只是國家安全領導小組,通過委員會的方式把它固定下來,今後凡是涉及國家的重大安全都要通過國家安全委員會來設定。中國面臨的國家安全和國際安全形勢越來越複雜,我們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由它來統籌安排今後如何維護國家安全,海疆安全,這是一個對外展現國家安全的概念。
•國安會將統籌利於黨政部門的統籌規劃
中國政通教育政策研究顧問魯尚認為: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設立,形成了安全決策與協調從國外到國內,經濟、軍事、政治跨部門以及跨黨政軍前所未有的打通。習近平親自“掛帥”,將最大程度地避免部門利益的相互消耗,保證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能更高效地運轉。這些也有助於之後的部門的合併和最佳化。
宗教問題
對於“國家安全委員會”而言,與宗教有著不可或缺的聯繫。
首先,宗教極端勢力與恐怖組織相結合,已經成為影響國家安全的重要因素。暴力恐怖活動有其特定的政治、經濟動因,但通常也會利用某些特定的宗教教義來提升參與者的彼岸世界收益,鼓動其採取傷害無辜的行為。正因為宗教極端思想很容易被恐怖分子所利用,所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2013年11月13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國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恐怖分子緊張了,分裂分子緊張了,極端分子緊張了。總之那些想威脅和破壞中國國家安全的勢力緊張了。因此,不僅在巨觀層面上需要去研究、了解和把握宗教因素影響國家安全的內在機制,合理區隔宗教信仰與恐怖活動,防止宗教被利用和反恐擴大化;而且在微觀層面,如果不理解宗教信仰,不熟悉宗教特點,不考慮宗教因素,也會影響到一次反恐軍事行動的成敗。
其次,宗教作為獨特的外交因素,在構建安全合作、降低外部風險上具有重要作用。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今天,散布各地的“認同小團體”藉助技術手段更容易擴張並聯繫起來。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已經無法“獨善其身”,不得不在一個合作的安全體系內共同控制風險。在構建安全合作體系的過程中,宗教交往成為外交活動中一個獨特且重要的因素。例如,與梵蒂岡的外交關係,與全世界10多億天主教徒所在國家的交往就繞不過宗教因素;與俄羅斯及中亞國家的外交關係也繞不開與東正教、伊斯蘭教的交流。就是一些國家內部的衝突和威脅,要真正解決,也離不開對宗教的善待和理解,離不開宗教人士的斡旋和溝通。
再次,宗教作為一種重要的文化“軟實力”,有助於實現新安全觀下的全面安全、共同安全。隨著人類進入“風險社會”,傳統安全觀也得到了極大拓展,經濟安全、能源安全、文化安全都成為新安全觀的重要內容。在某種意義上,文化安全的重要性已經超越了傳統的領土安全。在此背景下,宗教作為一種重要的文化“軟實力”,不僅具有滋養道德、保守價值、安定人心的作用,也有對外展示實力、增進友誼、緩解對立的作用。實現新安全觀下的全面安全、共同安全,增進多重安全,不能沒有宗教因素的參與。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究竟會怎樣組建,雖然我們還不得而知,但毫無疑問將包括多方面的機構和人才。有專家指出,美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就涵蓋了外交、國防、情報、貿易等方面人才,甚至還包括了50個地理學家和50個政治學家。也有學者分析,作為國家安全最高決策應對機構,中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負責人應該是國家最高領導人。委員會可能會包括外交、公安、軍隊、交通、衛生、民政等部門的成員。在此,筆者提一個小小的建議,即在未來的國家安全委員會中,能夠包含一些宗教方面的人才,能夠聽取宗教專家的建議。
具體來說,宗教專家在未來的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可以發揮多樣化的作用。一方面,外交、公安、軍隊、交通、衛生、民政等部門的成員在處理涉及宗教事件中能夠聽到宗教專家的認識和分析,避免將複雜問題做簡單化處理;另一方面,在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時,能夠聽到宗教專家的意見,請他們為國內國際的長治久安提供真知灼見,防止在宗教方面因無知而被誤導,因忽視而生爭端,因誤解而留缺憾。在此基礎上,大力發揮宗教在和平外交、文化交流、民間交往以及建立社會互信、提升民族自信心和文化“軟實力”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相關機構
(1)國家安全領導小組:由國家主席擔任組長
2000年,中央設立了中央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與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合署辦公,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中央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統稱“中央外事領導小組”)的職權涵蓋了涉外事務和國家安全事務。中央外事領導小組由中共中央總書記擔任組長,成員包括國務院系統的負責涉外事務的副總理或國務委員、外交部長、國防部長、商務部長、公安部長、國家安全部長、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等;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部長等,軍隊系統有關部門的高級將領等。
2012年下半年,在周邊海洋領土爭端頻發、海洋權益保護問題突出的背景下,中央又設立了中央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海洋權益事務的議事和協調。中央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同樣設立了辦事機構―――中央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中央外事領導小組辦公室合署辦公。
(2)中央軍委:直接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中央軍委即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簡稱,它是“中國共產黨的最高軍事指揮和軍事決策機構”,它領導著全國的武裝力量。中共中央軍委和國家軍委實際上是“兩個牌子、一套人馬”。黨的中央軍委由主席、副主席、委員組成,實行主席負責制。
(3)公安部: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成立於1949年,1954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簡稱“公安部”,屬國務院領導。公安部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4)國防部:統一管理全國武裝力量的建設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一個組成部門,一切需要由政府負責的軍事工作,則經國務院作出相應決定,通過國防部或以國防部的名義組織實施。國防部在接受國務院領導的同時也接受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它的基本職能是:統一管理全國武裝力量的建設工作,如人民武裝力量的徵集、編制、裝備、訓練、軍事科研以及軍人銜級、薪給等。因此,國防部並沒有實際軍事指揮權。
(5)國家安全部:反間諜機關和政治保衛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是中國政府的反間諜機關和政治保衛機關。1983年7月由原中共中央調查部整體、公安部政治保衛局以及中央統戰部部分單位、國防科工委部分單位合併而成。
國家安全部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的國務院職能部門。可以行使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的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的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