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種特色
每三年享有生存金返還,保費領取可至終身,解決養老問題。
繳費靈活,享受優質服務
險種一是繳費方式靈活,有躉交、年交、半年交、月交可供選擇,收費低廉,適合廣大工薪階層的消費能力。
生死兩全,保障全面
99鴻福保險在正常情況下可以作為一種理財投資,一旦發生事故也可以進行高額的賠付。一舉解決了“用”與“存”的兩難問題。
投保範圍
凡出生滿六個月以上、六十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中國人壽保險股份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保險責任開始
本契約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契約的次日零時開始生效。除另有約定外,本契約生效的日期為本公司開始承擔保險責任的日期。
保險期間
本契約的保險期間為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時止。
保險責任
在本契約有效期內,保險公司負以下保險責任:
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被保險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10%給付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
責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或傷害;
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自殺;
被保險人酒後駕車、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被保險人感染愛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或患愛滋病(AIDS)期間;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疾病;
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無論上述何種情形發生,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契約終止。本契約生效滿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本契約的現金價值;本契約生效未滿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契約載明的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保險費
保險費的交付方式分為躉交、年交和月交三種,分期交付保險費的交費期間分為十年和二十年兩種,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
投保示例
1歲女孩作為被保險人投保99鴻福兩全保險,保險金額10萬元
每年交費:5900元
交費期:20年
保險期:終身
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每三周年的生效對應日本公司給付生存保險金1萬元;
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10萬元,本契約終止;
註:國壽99鴻福兩全保險已經停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