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投保範圍
躉交(一次性交清):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保險期間屆滿時年齡不超過六十五周歲)。
期交: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五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
分為躉交(一次性交清)與期交(5年和10年)
躉交(一次性交清):5年和10年
期交:10年
產品特色
產品特色
保值增值、穩定獲利
資產保全、抵禦風險
多重收益、坐享鴻利
彈性借款、變現靈活
三倍賠付、高額保障
積少成多、老有所養
詳細資訊
責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保險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感染愛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或患愛滋病(AIDS)期間;
七、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無論上述何種情形發生,導致被保險人身故,契約終止。保險契約生效滿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公司退還契約的現金價值;保險契約生效未滿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保險公司在扣除本契約載明的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