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鴻豐B兩全保險

國壽鴻豐B兩全保險

國壽鴻豐B兩全保險是國壽鴻豐推出的保險項目,交費方式是年交,交費期限是10年。

簡介

國壽 鴻豐B兩全保險,超越以往的關愛返還,精心提供的多種保障。鴻豐B,給消費者加倍的關愛,讓消費者財富升級。

主要特點

保障範圍廣:老少皆可投保。

人性關愛濃:每兩年返還基本保險金額20%的關愛金。

人身有保障:幸福生活兩全保障。

紅利領取靈活:可現金領取,可累積生息,多重選擇樂享財富收益。

產品概況

投保範圍摺疊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本人或者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交費方式摺疊

年交

交費期間摺疊

十年

保險期間摺疊

十六年

責任範圍

在契約保險期間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自契約生效之日起,若被保險人生存至每兩周年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關愛金:

關愛金=基本保險金額×20%

二、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滿期保險金,契約終止。

三、被保險人於契約生效(或復效)之日起兩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契約終止;被保險人於契約生效(或復效)之日起兩年後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契約終止。

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身故時的交費年度數

四、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契約終止。

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身故時的交費年度數×3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三、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成立或契約效力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六、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七、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無論上述何種情形發生,導致被保險人身故,契約終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還契約的現金價值,但投保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或傷害造成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退還契約的現金價值,作為被保險人遺產處理。

投保示例

張先生,30周歲,以本人作為被保險人投保國壽鴻豐B兩全保險(分紅型),年交保費10000元。張先生最多可以獲得的保險利益如下:

貼心關懷的滿期保險金:100000元

超越以往的領先關愛金:17984元

彰顯價值的尊貴保障金

疾病生病保障:所交保費數(兩年內)

11240×已交費年數(兩年後)

意外生命保障:33720×已交費年數

注釋:

1、上述演示基於本公司的假設,不代表本公司的歷史經營業績,也不能理解為對未來的預期。紅利金額是不確定的,實際紅利金額根據紅利保險業務實際經營情況而決定。

2、累積紅利是周年紅利按假定的累積利率年複利計算,實際累積年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宣布。

3、本簡介僅供參考,具體內容以國壽鴻豐B兩全保險(分紅型)條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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