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
--2010年4月28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上
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孟建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受國務院委託,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情況,請予審議。
一、關於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以來的主要工作情況
道路交通是國民經濟的大動脈,也是體現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的重要標誌之一。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十分重視,於2003年10月審議通過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並於2007年12月進行了修正。各位委員和人大代表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提出了許多議案和建議,有力推動了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國務院多次召開常務會議、專題會議和全國電視電話會議,就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區、各部門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認真貫徹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有力地促進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確保了奧運會等重大活動和應對汶川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災害的道路安全暢通。主要抓了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制定完善配套法規規章,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法制化。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順利實施,國務院於2004年4月30日頒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了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細則;制定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建立了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制度。各地區、各部門圍繞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先後制訂、修訂了50多個地方法規、規章,60多個部門規章,150多個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財政部等部門聯合發布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加大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應急救治力度。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關於加強汽車產品質量建設促進汽車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強化了汽車產品質量監管。2010年4月初,公安部修訂施行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酒後駕駛,高速公路倒車、逆行、掉頭,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法行為作了加重處罰的規定,並提高了相應的違法記分分值。
(二)完善管理體制機制,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合力。國務院安委會每年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專門部署,由公安部會同18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的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定實施了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頓”(整頓駕駛員隊伍、整頓路面行車秩序、整頓交通運輸企業、整頓機動車生產改裝企業、整頓危險路段)、“三加強”(加強責任制、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執法檢查)的工作措施。公安、交通運輸、氣象部門建立了道路交通氣象信息共享和發布機制,及時發布公路交通氣象信息和交通安全預警信息。交通運輸部門構建了部、省兩級公路網管理與應急處置平台,加強了路網運行監測與路況信息發布工作。公安、衛生部門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綠色通道,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搶救機制。公安部制定了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規定,建立了以消防、交警為主的應急救援隊伍,完善了部門、警種聯動協作機制和應急救援預案。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完善了指導和督促檢查機制,對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份及時進行通報和約談。有關部門建立並落實了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機制,2003年以來,對1145名負有領導或者直接責任的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責成12個因一年內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3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份向國務院作出了檢查。
(三)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全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六年來,各地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持續不斷地組織開展了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動,從嚴查處超速、超員、酒後駕駛、疲勞駕駛、無證駕駛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其中年均查處超速行駛1900萬起、酒後駕駛100萬起、無證駕駛320萬起,因超速行駛、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年均下降10%以上;深入開展了校園周邊及校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校車和涉及學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年均下降17%;集中開展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專項偵破工作,2009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率達到87.9%,其中致人死亡案件偵破率達到90.2%。積極實施城市交通管理暢通工程,有效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問題,全國660個城市已有29個達到暢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166個達到二等管理水平。
(四)強化源頭治理,努力夯實道路交通安全基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責任,著力解決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層次、源頭性問題。狠抓駕駛人隊伍整頓,先後取消了1900多所不符合條件的機動車和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清退了9700多名不符合條件的教練員;全面實施駕駛員素質教育工程,嚴格機動車駕駛人考試,著力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2003年以來,3年以下駕齡機動車駕駛人交通肇事率年均下降5.5%。全面審查運輸企業經營資格,嚴把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和從業人員資格關,健全道路運輸質量信譽考核機制,淘汰了一批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運輸車輛,吊銷了234家企業的經營許可證,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深入整頓汽車生產和改裝企業,對4000多家非法改裝企業進行了取締或吊銷執照,撤銷了2.9萬個型號已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機動車產品,清理了300萬輛“大噸小標”車輛,召回了320萬輛存在隱患的機動車;集中治理貨車違法超限超載,全國幹線公路貨車超限率下降到6%左右;開展了拖拉機登記和駕駛證申領專項整治工作,清理了一批違規辦理的拖拉機號牌和駕駛證。全面推進“平安暢通縣區”創建活動,從源頭上加強了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2005年以來全國已有1826個縣區被評為平安暢通縣區,占總數的63.8%。
(五)加大安全投入,大力提高科技裝備保障能力。在加快道路建設的同時,持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積極推進科研攻關和技術裝備保障建設。實施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累計投入資金147.4億元,整治隱患路段42.4萬處、13.4萬公里。高速公路、重要國省幹道安裝了超速監測系統以及行車安全提示系統。實施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動計畫,運用交通工程和技術手段積極開展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研究和探索,依法在危險化學品運輸、長途客運等營運汽車上安裝使用行駛記錄儀,強化了對重點車輛和駕駛人的安全動態監管。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科技研究與套用,著力破解道路交通安全中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全國有568個城市建成了集接處警、信息採集、交通控制於一體的交通指揮中心,390個城市主幹道實現了交通信號智慧型控制。
(六)廣泛開展宣傳教育,著力增強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圍繞貫徹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泛深入地開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道路交通安全內容納入了中小學生教學大綱,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識納入了全民普法教育活動,部署開展了“平安農機”創建活動,深入開展了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五進”活動,實施了“保護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今年初,又實施了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動計畫”,倡導文明交通行為,摒棄交通陋習,抵制危險駕駛行為,完善道路安全及管理設施,並將實施情況納入文明城市評選。通過宣傳教育,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法制意識、文明意識都有了進一步提高。
(七)加大監督執法力度,不斷提高交通安全管理與服務水平。各級公安機關不斷規範執法行為,完善執法制度,強化執法監督。開展了執法大教育、大培訓活動,教育民警既要嚴格、公正、規範執法,又要理性、平和、文明執法。集中整治亂罰款、違規辦理機動車牌證等民眾反映突出的問題。建立了道路交通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了各項業務的網上管理和監督。廣泛套用道路交通監控設備,科學引導交通流量,公正查處交通違法行為。2005年以來,民眾對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投訴大幅減少,信訪率下降了80%以上。堅持管理與服務並重,結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貫徹實施,先後推出了允許殘疾人駕駛汽車、實行機動車號牌號碼自編自選、設立社區交通管理服務站、建立交通事故理賠服務中心等100多項服務措施。為配合汽車機車下鄉政策的落實,2009年在汽車機車銷售點設立了2145個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共辦理車輛登記600多萬輛,受到了民眾的歡迎。
經過各方面共同努力,在道路通車裡程和機動車、駕駛人數量以及交通流量持續大幅度增長的情況下,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保持了總體平穩,道路交通事故高發態勢得到了有力遏制。《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前的2003年底,全國公路通車裡程180.9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車裡程2.9萬公里,機動車保有量9600萬輛,駕駛人數量1.03億。到2009年底,全國公路通車裡程已達382.8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車裡程6.5萬公里,機動車保有量達1.87億輛,駕駛人數量接近2億,分別比2003年底增加了111.5%、118.9%、93.4%和94.4%。與此同時,全國道路交通事故從2003年的66.7萬起下降到2009年的23.8萬起,死亡人數從10.4萬人下降到6.8萬人,萬車死亡率從10.8下降到3.6。特別是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尤為明顯,從近年來最高的2004年的55起下降到2009年的24起。取得這樣的成績,實屬不易,這是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正確領導,各部門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結果,也是全國人大和各級人大關心、支持特別是出台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結果,體現了我國的政治優勢和社會制度優勢,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力量和作用。同時,這些成績的取得,也凝聚著全國廣大執法工作者特別是廣大公安交通民警的心血和汗水。據統計,2003年以來,全國有435名公安交警犧牲在工作崗位上。
二、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儘管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保持了總體平穩態勢,但是,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當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依然很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依然嚴峻。一方面,我國正處於城市化、工業化快速發展階段,道路交通依法規劃建設、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提供保障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國民整體安全意識、法制意識也有待進一步加強。另一方面,機動車快速增長與道路基礎設施建設水平、交通參與者文明素質、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管理水平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影響和制約道路交通安全的一些問題尚未得到全面解決,工作上稍有放鬆,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就可能發生反彈。具體來說,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道路交通科學規劃工作有待加強。由於歷史等各方面原因,一些城市缺乏科學規劃,道路建設滯後,公交分擔率低,道路、停車供需矛盾突出。一些地方注重短期建設,忽視長期影響,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不進行交通影響評價,造成一些道路交通擁堵“瓶頸”和安全隱患路段。
(二)安全隱患還比較突出。有的載貨汽車側後防護裝置被非法改裝,強度大大減弱;汽車安全氣囊尚沒有國家標準;“大噸小標”現象雖有所遏制,但依然存在。一些臨水、鄰崖、坡陡、彎急路段,事故多發。一些交通運輸企業掛靠經營問題突出,不履行對駕駛人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職責,駕駛人聘用把關不嚴。據統計,在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80%是由營運車輛及其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
(三)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薄弱。農村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貨車無牌無證、違法載人現象普遍,事故多發。農村公路標準低,安全防護設施落後。2003年以來發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發生在農村公路的占54%。
(四)管理水平和執法能力仍有待提高。道路交通科學管理的理念、機制、手段、方法,以及管理人員的素質、能力還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交警警力不足的問題比較突出,特別是農村和高速公路警力不足問題更加嚴重。到2009年底,全國農村公路達333.6萬公里,但管理農村公路的警力只有2.1萬人,人均管理近160公里;有的新建高速公路雖已開通,但交警警力配備沒有同步跟上。
(五)公民交通安全意識有待強化。機動車交通違法違規行為仍很突出,腳踏車、行人遵守交通規則意識淡薄。近年來因機動車未禮讓行人導致事故致死人數年均增長5%。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責任和義務還沒有得到很好地落實,尚未形成全社會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格局,特別是公益宣傳相對較少。
三、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措施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推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貫徹實施,加強統籌規劃,加強科學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強化綜合治理,不斷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路子,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繼續保持平穩,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進一步減少,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民眾平安出行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下一步,擬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進一步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加大投入保障。進一步完善國家、省、市、縣、鄉五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組織領導機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將預防道路交通運輸事故的責任落實到地方政府、落實到部門、落實到運輸企業,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和行業部門監管責任。
(二)進一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繼續開展以“消除隱患、珍視生命”為主題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對國省幹線公路上急彎、陡坡、視距不良、路側險要等危險路段實施綜合治理,並將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逐步向農村公路延伸。繼續下大力氣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注重加強人行道、腳踏車道、行人過街設施、公交港灣、公交專用車道(路)的建設,減少行人、腳踏車與機動車的互相影響,防止產生新的安全隱患。建立道路安全隱患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及時發現和整治安全隱患,嚴格查處交通運輸企業超員、超限、超負荷運營和非法載客運貨現象。修訂完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國家標準,進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車、公共汽車、重型載貨汽車的安全性能,引導、鼓勵發展廂式貨車。研究制定電動腳踏車發展政策和技術標準,加強對違規生產超標電動腳踏車的監管和治理。
(三)進一步加大安全保障投入。堅持規劃先行,將道路交通安全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制訂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專項規劃,統籌安排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車輛安全性能、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監管和交通安全管理手段等方面的建設。加強城市道路基礎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集中整治道路安全隱患。研究推廣使用信息化技術和先進管理方法,在所有公路營運客車和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運輸車輛上強制安裝使用行駛記錄儀,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完善道路交通警務保障機制,根據機動車、駕駛人、公路通車裡程的發展變化和交通管理實際需求,研究制定交警警力配置標準和經費保障意見。針對交通管理工作高污染、高強度、高風險的特點,為一線交警執勤創造更好的條件。
(四)進一步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大農村道路安全監管力度,強化拖拉機安全監管,重點整治低速貨車、三輪汽車和拖拉機無牌無證、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維護農村道路交通秩序。加快農村公路建設,完善安全防護設施,落實管理養護責任,改善農村道路通行條件。加大農村客運扶持力度,進一步解決廣大農村民眾出行難問題,讓他們坐上“安全車、放心車、便捷車”。強化縣、鄉、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縣、鄉、村道路交通管理。
(五)進一步完善有關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快修訂機動車強制報廢規定和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缺陷機動車召回的相關法規和措施。研究建立科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評估機制,從制度、機制、措施、效果等方面科學設定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指標,全面、科學、客觀地評價工作成效。建立駕駛員交通違法、肇事信息查詢平台,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駕駛員違法行為通報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健全汽車生產及改裝企業行業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國家車輛生產和管理信用體系,研究加強對專業運輸駕駛人安全駕駛行為動態監管的措施。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制定並完善實施細則,確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應急救治。針對事故高發、多發態勢,對酒後駕駛、使用假牌假證、違法高速駕駛機動車競逐、客車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研究增加拘留處罰措施,提高財產罰、資格罰幅度;同時,研究在《刑法》中增設“危險駕駛機動車罪”,將醉酒駕駛機動車、在城鎮違法高速駕駛機動車競逐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刑法》,並提高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懇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適當時候,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的情況,組織開展一次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以進一步推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深入實施。
(六)進一步嚴格道路交通安全執法管理。公安機關是道路交通管理的職能部門,將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履行職責,進一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項措施的落實,全力以赴防事故、保全全、保暢通。要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深入開展公路交通秩序示範創建活動,集中整治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加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和道路交通應急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導致的人員傷亡和對道路通行的影響,切實保障道路安全暢通;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進一步健全執法制度,細化執法標準,改進執法方式,強化執法監督,切實提高道路交通執法能力和服務水平。
(七)進一步增強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落實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責任、義務,建立健全政府領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格局。以運輸企業駕駛人、農村民眾、中小學生為重點,進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深入推進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抓好“文明交通行動計畫”,大力倡導文明交通、告別交通陋習,養成良好的道路交通行為習慣。完善和落實交通安全公益宣傳制度,進一步加大公益宣傳力度,不斷增強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文明意識。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聽取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的匯報,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監督指導,充分體現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視、關心和支持,這對深入貫徹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必將產生重大推動作用。我們將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進一步抓好各項工作意見的整改和落實,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為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創造一個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