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是國務院於2013年06月26日發布,自2013年06月2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2013年6月26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
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郭聲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我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情況,請審議。
一、基本情況
多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指導下,公安機關不斷加強和改進執法工作,有力維護了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2008年9月以來,公安機關針對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持續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在提高執法主體素質、完善執法制度機制、強化執法監督管理、規範執法辦案場所等方面採取措施,努力實現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一)大力加強執法主體建設。公安機關堅持把執法主體能力建設定於基礎性、先導性、戰略性地位來抓。一是牢固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公安部在全警組織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的基礎上,針對執法環境的新變化和人民民眾的新期待,進一步提出既堅持嚴格、公正、規範執法,又堅持理性、平和、文明執法,並在全警開展學習討論,促進了公安隊伍執法理念和執法方式的重大轉變,為規範和改進各項公安工作發揮了引領作用。二是系統開展全員執法培訓。各級公安機關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識特別是新法律法規為重點,採取集中培訓、網上培訓、實戰演練、案例點評、旁聽庭審等形式,開展大規模執法培訓,累計培訓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和民警1000餘萬人次,其中公安部直接調訓近3萬人次。三是全面實行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制度。公安部明確規定,未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的民警不得辦案,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類機構和派出所主要負責人必須取得中級執法資格,切實做到以考促學、以學促用。目前,全國有183.3萬名民警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54.4萬名民警取得中級執法資格。今年公安部將首次組織高級執法資格考試。
(二)不斷嚴密執法制度。為有效解決民警“乾什麼、怎么乾、乾到什麼程度”的問題,公安機關不斷完善具體執法制度。公安部根據行政強制法和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制定、修訂了公安機關辦理刑事和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等23件部門規章,制定了29萬字的《公安機關執法細則》,發布了有關“巡邏盤查”、“現場處置”、“涉案財物管理”等執法重點環節的330餘件規範性檔案。各地公安機關緊密結合執法實際,針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制定了受立案、調查取證、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等一大批操作規範。據統計,僅省級公安機關就制定了2800餘件規範性檔案,有效規範了民警執法活動。
(三)構建執法管理體系。公安機關借鑑運用現代管理理念和做法,探索建立科學、系統、高效、規範的執法管理體系。一是加強源頭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案件法制部門審核把關制度。在一線執法單位派駐或配備專兼職法制員,作為執法辦案的“質檢員”,建立起保障規範執法第一道防線。目前,全國95%的縣級公安機關執法勤務機構、98%的派出所配備了法制員。二是加強質量管理。嚴格開展執法質量考評,堅持日常考評、階段考評與年度考評相結合的考評模式,強化對執法重點環節、執法安全等情況的考評,注重民意導向、社會評價。建立個案評查制度,強化日常執法檢查,及時發現並糾正執法過錯。三是加強問題管理。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執法辦案場所安全隱患、涉案財物管理不規範等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對發現的執法問題查找原因,嚴肅查處,警示全警。例如,2011年3月至12月,全國公安機關專項整改涉案財物管理問題,建成規範化涉案財物保管場所2.6萬個。四是強化外部監督。公安部出台《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要求各級公安機關依法向社會公眾和特定對象公開執法的依據、流程、進展、結果等信息。各地公安機關通過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公共媒介,公開執法辦案信息,提供線上服務,讓民眾足不出戶就能辦理有關業務、查詢案件進展情況;組織開展“警營開放日”、“開門評警”、看守所向社會開放等活動,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
(四)規範化改造執法辦案場所。為解決執法行為隨意、執法安全事故多發等問題,公安機關全面開展執法辦案場所規範化改造。一是按照接待民眾、辦案、內部辦公和生活等不同功能進行分區設定和管理,辦案區與其他功能區實行物理隔離,安裝可覆蓋全區域的電子監控設備,按照執法辦案流程設定各功能室,並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二是加強執法辦案場所使用管理。將違法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後,一律進入辦案區,並對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目前,全國90%以上的派出所完成了功能區改造,市、縣級公安機關建成供各辦案警種共同使用的辦案中心3481個。規範的場所設定和嚴格的場所管理,有效推動了民警規範執法的習慣養成。
(五)積極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各地公安機關開發套用省級公安機關統一的網上執法辦案與監督信息系統,全面實行“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管理、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卷宗網上生成、執法質量網上考核、執法檔案網上形成”的執法辦案新機制,案件信息必須錄入網上辦案系統,嚴格按規定程式操作,缺失任何一個法定步驟,下一個步驟就無法進行;為一線民警配備現場執法記錄儀,對接處警、現場勘查等執法現場進行同步錄音錄像;建立視頻監控系統,對執法辦案場所、巡邏車輛、110接處警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信息化手段套用顯著提升了執法辦案效率,強化對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制約。
(六)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示範引領作用。在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過程中,公安機關始終堅持抓典型、樹樣板,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公安部在總結推廣江蘇省南通市、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執法規範化建設先進經驗後,又確定建設成效明顯的北京、江蘇、浙江、山東為“領頭羊”,先後命名兩批全國執法示範單位,樹立了一批既有基層一線點上,又有省、市一級面上的先進典型,使各地公安機關和各警種都有看得見、夠得著的執法標桿,有效引領、帶動了公安執法工作水平的整體提升。
經過四年多不懈努力,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公安執法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執法辦案場所面貌煥然一新,執法管理更加科學、系統。與2008年相比,2012年執法考評優秀單位比例上升11.4%;超期羈押問題基本得到解決,涉案財物實現專門場所、專門人員管理,湧現出江蘇省張家港市公安局等一批執法優秀單位,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有效提升,警民關係進一步和諧。
二、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
當前,隨著我國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社會結構和執法環境發生深刻變化,迫切需要公安執法工作與之主動適應,積極調整。
(一)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發展對公安執法工作提出新要求。黨的十八大對進一步推進依法治國作出全面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建設法治中國,讓人民民眾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李克強總理要求各級政府及各部門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讓行政權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內運行。我國民主法治建設加快推進,人民民眾政治參與意識高漲,法律意識、監督意識、維權意識增強,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更加迫切,這些都為公安機關加強和改進執法工作提供了強大動力,也對公安機關嚴格依法辦事、維護公平正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錯綜複雜的維穩形勢對公安執法工作提出新挑戰。當前,各種社會矛盾往往以案件事件的形式進入公安執法領域,治安案件數量逐年上升,刑事案件仍處於高發態勢,加之犯罪的動態化、智慧型化、組織化增強,一些新型違法犯罪不斷出現,公安機關執法任務日益繁重艱巨;有些社會成員維權意識增強但法治意識薄弱,合理訴求與不合理的表達方式相互交織,暴力抗法、暴力襲警等案件事件時有發生,公安機關執法難度加大;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公安行政管理職責加重。與2008年相比,2012年全國暫住人口數量增加43.6%,機動車保有量增加41.2%,出入境人員總數增加31.4%;特別是隨著信息技術飛速發展,我國網民數量已達5.64億,“網路社會”與現實社會的互動越來越密切,通過網際網路散布謠言、實施詐欺、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日趨增多,行政管理的複雜性不斷加大。
(三)公安執法能力和相關保障仍顯不足。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公安機關的整體素質和執法能力還不能完全適應,執法規範化建設還存在發展不平衡、成果不鞏固的問題。同時,與不斷增加的職責任務相比,公安機關警力效能有待增強,一些地方一線辦案力量比重偏低,中西部尤其是邊遠貧困地區專業人才緊缺,影響了公安機關整體戰鬥力;現行法律制度尚未完全滿足新形勢下打擊違法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迫切需要。比如,尚無實踐急需的懲治恐怖活動、有組織犯罪和網路犯罪的專門立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需要結合新的治安形勢和任務要求修改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考慮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的基本思路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建設法治中國的總要求,在深化鞏固提高上下功夫,力爭通過三到五年的努力,基本實現執法隊伍專業化、執法行為制度化、執法管理系統化、執法流程信息化,公安民警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社會穩定、實施管理服務的能力明顯增強,公安機關執法水平和執法公信力顯著提高。
(一)繼續加大組織推動力度。進一步提高全體公安民警特別是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重大意義的認識,站在更高的起點、以更寬的視野組織和推動執法規範化建設。目前,公安部正組織開展對各地執法規範化建設階段性成效的檢查驗收,並將抓緊研究制定下一階段工作目標和建設任務,部署各地公安機關鞏固成績、深化效果、創新措施,推動執法規範化建設持續、深入、科學開展。
(二)積極推動立法和執法制度建設。加強與立法機關的溝通,積極推動懲治恐怖活動、有組織犯罪、網路犯罪等方面的立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的修訂。加強應對突發事件、預防化解社會矛盾和創新社會管理等方面的執法制度建設。配合中央司法工作改革,推動完善政法機關之間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工作制度,理順公安執法工作體制、機制。
(三)進一步深化執法監督管理。嚴密執法過程管理,建立重大、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制度,強化案件質量審核把關。進一步深化執法信息化建設,實現案件網上逐案考評,並綜合運用執法記錄儀、視頻監控等手段,對辦案全程實行信息化監控。嚴格落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建立健全錯案必糾、有錯必罰的問責體系。改革完善執法質量考評機制,建立依法、科學、有效、統一的考評指標體系,杜絕不必要的考評項目和排名通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執法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正確引導民警依法履職。
(四)大力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結合深入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教育民警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宗旨意識和馬克思主義民眾觀點,培養民警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尊重和保障人權、自覺接受監督的觀念。狠抓民警規範執法能力建設,實現法律培訓與實戰培訓相結合,重點抓好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類機構和派出所主要負責人及執法辦案骨幹的培訓,努力提高辦案質量。強化公安執法保障,多措並舉、綜合施策,在遵守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基礎上,逐步解決公安一線警力不足問題,實行警員分類管理,提高一線民警待遇,實施科技強警,加大對專業人才的引進力度。支持公安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為公安執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加強對執法規範化建設的監督指導,充分體現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視和關心支持,必將有力推動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的長遠發展。我們將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執法工作,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不斷提升執法質量和水平,增強執法公信力,努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以上報告,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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