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便於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安排好節假日旅遊、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02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放假調休具體安排通知。
通知內容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02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放假調休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1月1日——3日放假休息,共3天。其中,1日為法定假日,將2001年12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別調至2002年1月2日(星期三)、1月3日(星期四)休息。2001年12月29、30日上班。
二、 春節:2月12日——18日(即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2日、13日、14日為法定假日,將2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別調至2月15日(星期五)、18日(星期一)休息,2月16日(星期六)、1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9日、10日上班。
三、“五一”:5月1日——7日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將4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別調至5月6日(星期一)、5月7日(星期二)休息,5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7日、28日上班。
四、“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將9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別調至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休息,10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8日、29日上班。
通知注釋
放假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確保人民民眾度過歡樂祥和的假期;任命單位和個人不得藉機組織公款旅遊活動,切實搞好廉政建設。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