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固鎮縣糧食局是縣政府直屬單位,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固鎮縣糧食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政策建議。
(二)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地方糧油儲備計畫和進出口計畫;擬訂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提出全縣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全縣糧食縣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全縣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規劃。
(三)承擔全縣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責任;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國家政策性糧食購銷工作;負責軍糧供應工作。
(四)承擔縣級儲備糧行政管理責任,提出縣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及收儲、輪換和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制定縣級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五)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指導推動糧食產業化發展;指導全縣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新技術推廣;負責全社會糧食行業的統計工作;開展糧食流通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制定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監督執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
(七)協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制定有關縣級儲備糧的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縣級儲備糧的財務審計和監督。
(八)執行糧食市場準入制度,負責審定核發糧食收購許可證;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糧食市場行政執法檢查,加強對全縣糧食流通的監管,維護正常的糧油經營秩序。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固鎮縣糧食局設7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組織安排和重要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糧食目標管理、文電、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保衛、接待、政務公開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糧食行業教育、培訓工作;做好系統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工資管理;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財務科
協助財政部門及農業發展銀行進行糧食各項補貼的撥付、清算和使用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擬訂有關縣級儲備糧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並監督執行;協同財政部門對縣級儲備糧利息和費用補貼的管理及撥付;匯總財務會計報表;負責局委派國有企業財務科長的管理工作;負責縣級儲備糧管理的審計和監督;指導糧食系統國有資產的管理,定期審核資產、負債和損益;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三)調控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擬訂縣級糧油儲備計畫、進出口計畫以及收購和銷售計畫;提出縣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以及收儲、輪換和動用建議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國家政策性糧食購銷工作,協調產銷區糧食餘缺調劑;指導和幫助解決災區和缺糧貧困地區的糧食供應;負責軍糧供應管理及指導後勤社會化保障服務工作;擬訂全縣糧食縣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統計和糧油縣場信息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協調工作。
(四)倉儲基建科
監督糧油質量標準和監測制度的執行,編制全縣糧食流通及倉儲設施的建設規劃,擬訂有關制度、辦法並監督執行;監督執行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組織實施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指導全縣科學、安全儲糧工作;負責縣級儲備糧的庫存管理和質量安全;擬訂糧食銷售出庫質量檢驗制度;負責縣級儲備糧儲存資質審查;承辦糧食流通倉儲設施投資項目有關工作。
(五)法規監督科
組織起草全縣糧食管理規範性檔案;承擔相關糧食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工作;承擔全縣糧食行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有關糧食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對縣級儲備糧計畫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的監督;監督檢查糧食經營者購銷活動、糧食質量、糧食倉儲設施和設備等;依法對違反有關規定行為進行處罰。指導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
(六)綜合管理科
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擬定全縣糧食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並推動糧食產業化發展;指導推動糧食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指導糧食行業的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和計畫生育等工作。
(七)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指導全縣糧食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查處違紀違規案件;指導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負責處理民眾來信和接待來訪,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承辦上級紀委或領導交辦的檢舉、控告、申訴和其它事項,對重要信訪案件進行了解核實或初查。協調處理信訪問題,疏導上訪民眾,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