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葬俗

固始葬俗是固始縣的安葬先人的習俗。

土葬時期,固始縣的葬俗比較複雜。人過世以後必第三日才可出棺。出棺前一天如挖成墓坑,則墓坑不可空坑過夜,要放一物品(如鞋子等)在坑中。如當天挖,則不必放物品於坑中。除正常安葬外,固始還有兩種與別地不同的習俗,一是“丘棺”,在應該安葬的期間,如果擇不到好日子,或一時找不到“吉利”的墓穴所在地,或父母新亡不足百日等情況,就要先把死者的棺“丘”起來,即臨時蓋以小屋,把棺存放起來。直到擇好合適的日子再正式安葬。tWn固始人線上
還有一種習俗,即人過50歲以後,兒女及親戚每逢壽誕之日,要敬獻果食菸酒之類為壽禮,在壽禮中有一種特殊的禮物,就是青磚(或青瓦)若干塊。這樣,年年積累,到了七八十歲過世時,人們就用每年積累的磚瓦,給老人砌墓穴。將死者棺木放好後再封口。這種習俗民眾謂之“生祭”,或“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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