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區機構編制委員會

一、單位簡介:機構編制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既是區委工作部門,也是政府工作部門,列區委序列。 (二)研究擬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以及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經費來源的審核與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各類行政編制、事業編制、專項編制管理和分配使用;負責審核區行政、事業機構的設立、調整、撤併、更名、掛牌機領導職數設定等事宜。 (四)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的發放及統一代碼標識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一、單位簡介:
機構編制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既是區委工作部門,也是政府工作部門,列區委序列。
二、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行政管理體制的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的辦法並監督實施;統一管理回民區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各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
(二)研究擬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以及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經費來源的審核與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各類行政編制、事業編制、專項編制管理和分配使用;負責審核區行政、事業機構的設立、調整、撤併、更名、掛牌機領導職數設定等事宜。
(三)管理區直機關的職能配置及調整、協調各部門之間的職責與事權劃分。
(四)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的發放及統一代碼標識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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