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貝勒分值

因和碩貝勒各統一方,相互爭權奪利,為協調其矛盾,天命六年,清太祖規定“四大貝勒按月分值,國中一切機務,俱令值月貝勒掌理”,實際上是四大貝勒輪流執政。 皇太極繼位後,為了加強汗權,大力削弱三大貝勒權勢,天聰三年(1629)以“因值月之故,一切機務輒煩”為由,免去他們按月分掌政務的權力,“以諸貝勒代理值月之事”。 天聰六年,又變更“凡國人朝見,上與三大貝勒俱南面坐”的舊制,改為皇太極自己“南面獨坐”,突出汗的獨尊地位,同時不斷削弱三大貝勒權力。

太祖努爾哈赤於天命元年(1616)前夕八旗定製時,其第二子代善、侄阿敏、第五子莽古爾泰及第八子皇太極已是各主一旗或二旗的和碩貝勒,被國人同尊為大貝勒,身份權位都高於一般貝勒。按年歲為序,該四大貝勒又分別稱為大、二、三、四貝勒。因和碩貝勒各統一方,相互爭權奪利,為協調其矛盾,天命六年,清太祖規定“四大貝勒按月分值,國中一切機務,俱令值月貝勒掌理”,實際上是四大貝勒輪流執政。皇太極繼位後,為了加強汗權,大力削弱三大貝勒權勢,天聰三年(1629)以“因值月之故,一切機務輒煩”為由,免去他們按月分掌政務的權力,“以諸貝勒代理值月之事”。天聰六年,又變更“凡國人朝見,上與三大貝勒俱南面坐”的舊制,改為皇太極自己“南面獨坐”,突出汗的獨尊地位,同時不斷削弱三大貝勒權力。至此,清初的“四貝勒分值”制度被徹底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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