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938年10月,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毛澤東同志就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是在一個幾萬萬的大民族中領導偉大革命鬥爭的黨,沒有多數才德兼備的領導幹部,是不能完成其歷史任務的。”對此,陳雲同志進行了具體闡釋。他提出用幹部的標準有兩個:政治和能力,兩者缺一不可,但以政治為主。
1940年《關於幹部工作的若干問題》中,他又將其中的政治標準具體化為四項內容:一是忠於無產階級事業,忠於黨;二是與民眾有密切聯繫;三是能獨立地決定工作方向並負起責任;四是守紀律。對德才兩者的關係,陳雲同志強調德才並重,以德為主;反對只顧才不顧德,也反對只顧德不顧才。以上“四點”實際上已經涵蓋了幹部“四有”的基本觀點。
內容
第一,心中有黨,牢築忠黨之魂。黨員幹部作為先鋒模範,要時刻堅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始終做到“心中有黨”。正如習近平同志指出的:“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是共產黨人的政治靈魂,是共產黨人經受住任何考驗的精神支柱。”黨員幹部應牢記發軔之始,才能在為官之途上踏實前行。縱觀諸多落馬貪官,迷失是他們共同的特點:在權力、金錢、情慾的森林中暈頭轉向,不知所往。這是理想信念的不堅定,是精神上的“缺鈣”。因此,一定要堅持把思想建黨放在第一位,深入開展理想信念、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學習教育,補足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切實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問題,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堅定“三個自信”,推動“心中有黨、對黨忠誠”在各級組織中凝聚、在廣大黨員幹部中落實。
第二,心中有民,深懷為民之心。黨員幹部應切實解決好“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這個根本問題,時刻把人民裝在心中,將人民對於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自己的奮鬥目標。只有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擺正定位、放低身段、放下“官架子”,才能回歸到官員“人民公僕”的根本屬性上來。反觀部分官員,以“父母官”自居,自認為“高民一等”,在為官理念上早已謬之千里。有些幹部習慣坐在會議室、辦公室作決策,不聽取民眾意見,自以為比民眾懂得多。一些地方和部門也因此存在著“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現象,更談不上解民之憂、為民服務。廣大人民民眾對此怨言最多。因此,黨員幹部一定要強化宗旨意識,心繫民眾、為民造福,謀劃好本地方的發展、本單位的工作;要打破“圍城”、“玻璃門”和“無形牆”,密切黨和民眾的血肉聯繫;要真心為民眾的衣食住行操勞,特別要幫助解決弱勢群體的生活實際困難和問題;要引領社會思潮,傳遞社會正能量,找準“官為民仆”的正確定位,真正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上當先鋒、打頭陣。
第三,心中有責,扛起擔當之責。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要時刻謹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頭頂的“烏紗帽”不是腐敗貪污的工具,更不是升官發財的法寶。應該明白“烏紗帽”再大,也大不過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民眾的切身利益。只有把自己擔任的工作看作是黨和人民賦予的重託和責任,如履薄冰、兢兢業業,牢記心中的責任,才能始終做到“任其職,盡其責;在其位,謀其政”。責任意識是前進的動力。黨員幹部只有牢記心中的責任,挑起肩頭的擔子,重視民生並付諸行動,才能有效避免“平平穩穩占位子,忙忙碌碌裝樣子,吃吃喝喝混日子”的為官不作為現象。因此,一定要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敢於負責、勇於擔當,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幹事創業、推動發展上。要找準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前進方向,理清推動發展、破解難題的思路舉措。要律己從嚴、工作從實、為政從清,敢涉萬重險、勇挑千斤擔,培樹擔當的底氣,真正做到為官當為、為官有為。要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錘鍊道德品行,改進工作作風切實發揮引領和帶頭作用,不負重託,不辱使命。
第四,心中有戒,嚴守紀律規矩。只有心中有戒,才能嚴守權力邊界。部分官員亂作為、胡作為、以權謀私、貪污腐敗等現象從根本上說既是僥倖心理作怪,更是對權力邊界的漠視。因此,一定要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按照規範程式辦事,忠於職守,秉公慎權,確保權力用來為人民服務。要增強法治思維,帶頭學法、知法、用法、守法、護法,真正做到在法律和紀律範圍內行使職權。要時刻保持警惕和清醒,在各種誘惑面前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幹得好事業,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堅持批評與自我批評,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如果黨員幹部人人“心中有戒”,依法辦事,就自然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