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四)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並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的公益性宣傳,建立新型生育文化。 (九)協調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市流動人口和下崗職工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擬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的公益性宣傳;協調相關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基層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

四平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18號)精神,設立四平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1]

職能調整

(一)取消發放《生殖保健服務證》(一胎生育證),生育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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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生殖保健服務證》。
(二)下放再生育審批權力,《吉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規定的由市、州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批的再生育申請,下放到夫妻男方或女方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審批。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組織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檔案;協助有關部門落實相關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二)根據省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編制全市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組織有關人員對人口安全、人口老齡化、流動人口、出生人口性別比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和前瞻性研究。
(四)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並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的公益性宣傳,建立新型生育文化。
(五)科學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落實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及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督促做好縣、鄉服務站建設和管理工作,協同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的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編報市級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七)制定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計畫生育技術、藥具、宣傳等服務網路建設。
(八)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全市人口計畫的執行情況。
(九)協調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市流動人口和下崗職工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十)指導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處理委機關日常政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公文管理、外事、機要、保密、保衛、檔案、文印、接待等工作。
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行政監督、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全市信訪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研究制定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政策,組織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政策草案,指導、監督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調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負責行政複議工作。
(三)規劃統計科
編制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和典型調查;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分析研究;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業務考核工作。
(四)財務藥具科
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負責編報市級計畫生育事業費、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對社會撫養費的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五)宣傳教育科
擬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的公益性宣傳;協調相關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基層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
(六)科學技術科
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圍繞生育、節育、不孕不育生殖保健做好服務保障工作;對計畫生育新技術和藥具發放使用進行指導、監督;負責組織計畫生育手術技術鑑定和病殘兒童的醫學鑑定工作;與衛生部門組織實施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規劃;指導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核發鄉(鎮)以上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
(七)流動人口管理科
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措施;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檢查和考核;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通報制度,匯總、通報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受理並及時處理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有關的舉報,保護流動人口相關權益。
(八)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對計畫生育信息管理和服務,定期調度蒐集匯總各縣(市)、區再生育審核審批情況;負責對各縣(市)、區再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對各縣(市)、區再生育指標審核審批工作的監督、檢查與考核工作;負責對省人口計生委再生育指標管理情況的匯報及信息反饋工作。
(九)獎勵扶助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農村、城鎮落實措施和辦法;深入農村、城鎮基層調查研究,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制定計畫生育各項惠民政策提供依據;深入基層指導計生部門業務工作;做好獎勵扶助檢查監督工作;不斷發展創新獎勵扶助工作方法。
(十)城區計畫生育管理科
負責全市城鎮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綜合管理,指導城鎮的計畫生育工作;擬定城鎮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調查統計上報全市城鎮計畫生育情況。

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本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協助委黨組和領導班子,抓好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做好本部門黨員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協助委黨組抓好機關及直屬單位軟環境和政行風建設;承辦市紀委監察局及省人口計生委紀檢組監察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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