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是2018年四川省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發〔2018〕105號),組建四川省生態環境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加掛省核安全管理局牌子。

2018年11月5日下午4時許,新組建的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正式掛牌。副省長楊洪波出席掛牌儀式。

現任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廳長:於會文

機構發展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四川省機構改革方案,為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的持續好轉,我省在原環境保護廳的基礎上,整合省發展改革委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國土資源廳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省水利廳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和流域水環境保護,農業廳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職責,組建新的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同時加掛四川省核安全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省環境保護廳。

掛牌後,省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監督管理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全省環境保護督察等,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

主要職責

生態環境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是:

負責建立健全全省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負責全省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全省減排目標的落實;負責提出全省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全省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省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全省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省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監察;統一負責全省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省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全省生態環境科技工作;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直屬單位

四川省環境監察執法局(四川省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四川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四川省環境監測總站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輻射環境管理監測中心站

四川省環境保護廳機關服務中心

四川省環境信息中心

四川省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

四川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服務中心

四川省環境保護對外交流合作中心(四川省環境投資評估與績效評價中心)

四川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四川省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中心

現任領導

於會文: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廳長、黨組書記,四川省核安全管理局局長(兼)

李岳東: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

彭勇: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

龍仕榮: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機關黨委書記

董曉輝: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總工程師

張馨: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紀檢組長

趙樂晨: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總工程師

高潔: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

雷毅: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

李銀昌: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

王國華: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副巡視員

姚東升: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副巡視員

明勁: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副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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