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簡介
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消委會”)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成立四川省消費者協會的批覆》(川府函(1987)180號),1992年依據四川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四川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條例(修正案)》更名為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
成立時間
1987年9月26日
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主要職責和任務
(依據四川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條例):
1、 參加優質名牌產品、優質服務的評選、審定。
2、 消費者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消費。
3、 參與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和檢測。
4、 協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糾正和制止商品、服務廣告的弄虛作假行為,查處、查封、銷毀假商品、冒牌商品和劣質商品。
5、 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對涉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查詢。
6、 接受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進行調查、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仲裁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7、 對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進行公開的揭露、批評,並督促有關行政部門及時依法查處。
8、 支持或代表消費者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