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

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

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85年7月,前身是樂山市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樂山市市中區春華路中段288號。全院有人員121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 91%,其中碩士5人。

法院簡介

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85年7月,前身是樂山市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樂山市市中區春華路中段288號。全院有人員121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 91%,其中碩士5人。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庭、執行庭、執行綜合處、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政治處、辦公室、研究室、監察科、司法警察大隊、海棠人民法庭、蘇稽人民法庭等總計16個部門。

法院建設

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每年受理案件7000餘件,約占全市法院受理案件總數的25%。近年來,該院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按照“打造一流隊伍、爭創一流業績”工作部署,秉承“崇法、厚德、慎斷、為民”的院訓,通過堅持能動司法、踐行司法為民、深化司法公開、擴大司法民主、提升隊伍素質、加強審判管理、創新工作機制、激發內部潛力等措施,依法審理了一大批社會關注的案件,妥善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審判質量和效率始終在全市保持了較高的水平,為轄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被評為“全省法院紀檢監察先進集體”、“信息工作先進集體”、“服務質量年活動先進集體”、“司法警察規範化活動先進單位”、“全市法院執法辦案工作先進單位”、“全市基層法院目標考核優異單位”、民事審判一庭被評為先進集體,民事審判二庭被評為“樂山市三八紅旗集體”,海棠法庭被評為“全市法院優秀人民法庭”,院領導班子年年被評為“四好班子”,樹立起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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