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廳關於推進學校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全面開工的通知

當前,特別要在推進未開工學校儘快開工上狠下功夫,排除一切困難,力爭學校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在“5.12”前實現全部開工。 各項目學校要加強項目管理,落實責任,明確專人推進。 各市(州)教育局要深入基層,督察未開工項目開工措施的落實情況。

川教函〔2010〕197號
各市(州)教育局、相關高等學校: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納入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所有項目要力爭在“5.12”前實現全部開工的要求,為確保學校災後恢復重建目標任務按時完成,經研究,現提出以下意見,請認真貫徹。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快災後恢復重建,實現“三年災後重建任務兩年基本完成”的目標,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大決策,是廣大災區民眾和師生的迫切要求,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集中體現,是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的具體舉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把災後恢復重建放在重要議事日程,擺在重中之重的地位,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全力以赴,全面安排,加快推進災後恢復重建步伐,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圓滿完成。當前,特別要在推進未開工學校儘快開工上狠下功夫,排除一切困難,力爭學校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在“5.12”前實現全部開工。
二、查找原因,增添措施。對尚未開工的項目學校,要認真分析未開工的原因、面臨的困難和主要矛盾,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措施。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主動地爭取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統籌落實資金,明確責任措施,協調相關部門,加快審批進程,推進項目儘快開工。項目學校要想非常之策,用非常之舉,落實各項目措施,積極創造條件開工。各地要按照省恢復重建項目推進工作會的要求,制定在“5.12”前開工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倒排時間,疏理問題,爭分奪秒,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解決,確保今年“5.12”前全面開工。有未開工學校和項目的縣(市、區)制定的推進措施和開工時間須在4月20日前以政府名義報省教育廳學校災後恢復重建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加強督促,落實責任。各項目學校要加強項目管理,落實責任,明確專人推進。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落實項目聯繫人制度,蹲點駐校,督促指導工作。各市(州)教育局要深入基層,督察未開工項目開工措施的落實情況。各地工作進展情況要實行每周專報,隨同學校恢復重建周報一併上報。省上將派出檢查組對各地未開工項目推進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如有因工作失誤或不作為,造成災後恢復重建學校在“5.12”前仍未開工的,我們將予以通報批評,並協商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川省教育廳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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