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務公開目標管理考評辦法(試行)

2006年9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06〕34號印發《四川省政務公開目標管理考評辦法(試行)》。該《辦法》分對市(州)政府政務公開考評辦法、對省政府各部門政務公開考評辦法、考評方式和要求3部分。

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務公開有關制度的通知

川辦發〔2006〕34號

《四川省政務公開規定》已發布(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1號)並於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結合實際抓好《四川省政務公開規定》的宣傳貫徹,認真執行《四川省政務公開規定》,全面深化政務公開。為進一步推進我省政務公開,結合《四川省政務公開規定》的頒布施行,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四川省政務公開審核辦法》、《四川省政務公開依申請公開辦法》、《四川省政務公開目標管理考評辦法(試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違反政務公開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辦法》等4項制度,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辦法

四川省政務公開目標管理考評辦法(試行)

為認真執行《四川省政務公開規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1號),切實深化政務公開,結合四川省人民政府目標管理辦公室下發的年度政務公開目標分解表和工作目標明細表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對市(州)政府政務公開考評辦法(總分100分)

(一)組織領導(20分)。

1.建立健全本地區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和責任單位明確,有專人承辦和經費保障。工作有組織協調和指導督查。(5分)

2.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工作計畫,逐項進行任務分解並下達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5分)

3.政務公開工作總體有規劃,年度有安排,實施有措施,工作有總結,經驗有交流,輿論有宣傳。(5分)

4.開展政務公開工作督查調研。按要求上報政務公開工作自查報告和有關材料。(5分)

(二)制度建設與監督檢查(25分)。

1.堅持和完善政務公開目標考評制度、政務信息公開制度、審核制度、重大決策諮詢聽證和預公開制度、首問責任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等政務公開工作制度。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工作規範化程度有提高。(5分)

2.把落實政務公開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逐級落實。(5分)

3.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監察部門和人民民眾的監督。(5分)

4.健全和落實政務公開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對應公開而沒有公開的做到嚴肅處理。(5分)

5.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做到獎懲分明。(5分)

(三)政務公開的內容(20分)。

1.嚴格執行《政務公開內容目錄》,依此規範政務公開內容。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補充和完善《政務公開內容目錄》。(5分)

2.及時審定、更新和充實政務公開內容,做到公開內容全面真實、及時準確、重點突出、民眾滿意。(5分)

3.公開便民措施、工作制度、違紀違諾的投訴及責任追究查處結果。(5分)

4.結合實際依法依程式公開重大決策過程。(5分)

(四)政務公開的形式(20分)。

1.結合本地區實際,根據公開內容的需要選擇網路、政務公開欄、宣傳手冊或其他適合的方式進行公開,切實方便民眾知情辦事。(10分)

2.政務(行政)服務中心或“一站式服務視窗”制度健全,服務規範。(5分)

3.充分運用新聞發布會、聽證會、人民代表旁聽政府重大決策會議、會議檔案、工作簡報、公告公報、新聞媒體、領導信箱、服務熱線、電子顯示屏、辦事指南、便民資料等多種形式實行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5分)

(五)政務公開的實效(15分)。

1.運用各種便於公眾知曉的形式傳遞政務信息,為公眾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務,保證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及時有效。沒有發生因政務未公開或公開不及時而造成的事故或民眾投訴。(5分)

2.力求達到政務公開的時間與內容相適應,保證制度性、政策性內容長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經常性工作及時公開,動態性工作隨時公開。(5分)

3.對事關全局、涉及公眾普遍關注和公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實行決策前公開、實施過程動態公開和實施結果公開。(5分)

二、對省政府各部門政務公開考評辦法(總分100分)

(一)組織領導(20分)。

1.建立健全本部門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和責任單位明確,有專人承辦和經費保障。工作有組織協調和指導督查。(5分)

2.結合本部門實際制訂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工作計畫,逐項分解各項工作任務,任務分解做到工作內容、責任部門、責任人落實。(5分)

3.政務公開工作總體有規劃,年度有安排,實施有措施,工作有總結,經驗有交流,輿論有宣傳。(5分)

4.開展政務公開工作督查調研。按時按要求上報政務公開工作自查報告和有關材料。(5分)

(二)制度建設與監督檢查(25分)。

1.堅持和完善政務公開目標考核制度、政務信息公開制度、審核制度、重大決策諮詢聽證和預公開制度、首問責任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等政務公開工作制度。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工作規範化程度有提高。(5分)

2.建立並實行政務公開評議考核制度。採取切合實際的、多形式、多渠道、多層面的評議方式考核本系統、本機關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情況。(5分)

3.主動接受法律監督和民主監督以及政府部門、行政監察部門和人民民眾的監督。(5分)

4.健全和落實政務公開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對應公開而沒有公開的做到嚴肅處理。(5分)

5.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做到獎懲分明。(5分)

(三)政務公開的內容(20分)。

1.嚴格執行《政務公開內容目錄》,依此規範政務公開內容。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補充《政務公開內容目錄》。(5分)

2.及時審定、更新和充實政務公開內容,做到公開內容全面真實、及時準確、重點突出、民眾滿意。(5分)

3.公開本部門的便民措施、工作制度、違紀違諾的投訴及責任追究查處結果。(5分)

4.結合實際依法依程式公開重大決策過程(5分)。

(四)政務公開的形式(20分)。

1.結合本部門實際建設好政務公開網站(網頁),利用網路公開。(5分)

2.結合實際建立“穩、固、顯”、內容可隨時更新的政務公開欄。(5分)

3.“一站式服務視窗”制度健全,服務規範。(5分)

4.充分運用新聞發布會、聽證會、會議檔案、工作簡報、公告公報、新聞媒體、領導信箱、服務熱線、電子顯示屏、辦事指南、便民資料等多種形式實行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5分)

(五)政務公開的實效(15分)。

1.運用各種便於公眾知曉的形式傳遞政務信息,為公眾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務,保證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及時有效。沒有發生因政務未公開或公開不及時而造成的事故或民眾投訴。(5分)

2.保證制度性、政策性內容長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經常性工作及時公開,動態性工作隨時公開。(5分)

3.對事關全局、涉及公眾普遍關注和公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實行決策前公開、實施過程動態公開和實施結果公開。(5分)

三、考評方式和要求

(一)考核採用100分制,各小項沒有扣分因素即得分,如有扣分因素該小項不得分。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考評所得分值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對市州人民政府目標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對省政府部門目標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川府發[2003]25號)的規定折算計入目標管理分值。

(二)考核採取自查與抽查相結合、平時檢查與年終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應於次年的1月5日前將自查報告送省政務公開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監察室)。同時結合全省政務公開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和省政府目標管理辦公室的抽查情況進行綜合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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