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通知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 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組織實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川委發〔2014〕6號),設立四川省信訪局(簡稱省信訪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省信訪局掛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牌子(簡稱省信訪辦) 。
職責調整
(一)加強對信訪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推動建立健全信訪工作的協調配合機制。
(二)加強對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和社情民意匯集分析,重點開展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疏導,將信訪工作的重心由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強信訪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
(三)加強對重大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完善信訪訴求表達方式,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確保信訪工作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推動民眾信訪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風險評估等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負責向省委、省政府反映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法規政策的建議。
(三)綜合協調指導全省信訪工作,督促檢查省直各部門(單位)和各市(州)信訪工作,總結推廣各地、各部門信訪工作經驗,協調信訪工作宣傳和信息發布。
(四)負責處理省內外民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省委、省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來訪。
(五)承擔協調處理民眾進京和到省委、省政府的集體上訪和非正常上訪的責任,綜合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
(六)負責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領導批示交辦信訪事項,向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市(州)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七)建立和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指導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套用。
(八)承擔省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省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委員會日常工作,督促落實有關事項。
(九)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信訪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應急、安全、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績效管理、信訪業務績效(目標)考核和信訪業務統計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負責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等工作;綜合分析研判信訪工作形勢,反映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提出改進加強信訪工作的建議;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承擔信訪工作宣傳和信息發布,負責省信訪網站欄目的信息保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三)辦信一處。
負責辦理幹部民眾給省委書記、省長的來信;承擔辦理“省委書記信箱”、“省長信箱”來信及人民網網民給省委書記、省長的留言,開展綜合分析,反映重要信息,提出工作建議;承擔社情民意的匯集分析工作責任。
(四)辦信二處。
負責辦理民眾給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常委、副省長來信及中央國家機關轉辦、交辦的來信事項,辦理重要來信事項;綜合分析民眾來信,反映重要信息,提出工作建議。
(五)來訪接待處(省委省政府人民來訪接待室)。
負責接待民眾到省委、省政府的來訪,綜合分析來訪情況,反映重要信息,提出工作建議;承辦中央國家機關轉辦、交辦來訪事項,辦理重要來訪事項;協調省直部門(單位)和市(州)接待處理來訪中遇到的複雜問題,維護來訪秩序。
(六)綜合指導處。
負責在全國、全省開展重大活動以及召開重要會議期間和重大敏感時段駐京信訪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進京到省非正常上訪處置;承擔我省進京上訪勸返回川民眾以及到省委、省政府大規模集體上訪民眾的分流勸返和突發群體性信訪事件的處置工作。
(七)網路投訴受理處。
負責辦理網上投訴重要信訪事項(不含給省委書記、省長的來信、留言),綜合分析網上信訪情況,反映重要信息,提出工作建議;承擔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四川省信訪數據中心、“省委書記信箱”、“省長信箱”、省信訪局入口網站等套用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承擔網上信訪、信訪信息化建設及相關業務工作培訓,編輯信訪業務電子刊物。
(八)督查督辦處(複查覆核處)。
督促檢查信訪工作決策部署及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信訪督查制度,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或實施責任追究的建議,推動省直部門(單位)和市(州)辦理重要信訪事項;負責省本級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和信訪事項三級終結審核備案工作,辦理交辦信訪事項和“三跨三分離”等重要信訪案件;承擔省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委員會具體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機關黨群、機構編制、組織人事、教育培訓和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
人員編制
省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68名,單列管理軍隊轉業幹部行政編制1名。其中:局長(兼省信訪辦主任)1名、副局長4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兼人事處長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1名。
省紀委、監察廳派駐紀檢監察專項編制4名。其中:紀檢組長(監察專員)1名,監察室主任(紀檢組副組長)1名。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