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佛教協會

(二)加強對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提高佛教徒愛國主義覺悟,做到愛國愛教,遵紀守法。 (八)同各國佛教界、國際佛教友好組織、國際宗教和平組織的交往與合作,促進中外佛教文化交流和世界和平。 (九)支持市、州佛教協會開展會務,並對各市、州佛教協會在佛教事務上實行指導和檢查。

四川省佛教協會
地址:成都市文殊院街15號
主要任務:
(一)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維護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和佛教團體、佛教活動場所、佛教文化教育機構及佛教自養服務事業的合法權益;密切聯繫各民族佛教徒,深入調查研究,如實反映情況,就落實宗教政策等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和意見。
(二)加強對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提高佛教徒愛國主義覺悟,做到愛國愛教,遵紀守法。
(三)獨立自辦,抵禦滲透,反對分裂,弘揚正法,反對邪教。
(四)督導佛教寺院搞好自身建設和管理,嚴肅清規戒律,樹立優良的道風學風,開展正常的法務活動,制定寺院管理、教制儀規等規章制度和具體辦法。引導信教民眾精進學修,護持三寶,遵紀守法,服務社會。
(五)教育事業,培養佛教四眾人才,提高佛教的整體素質;開展佛教文化學術研究,編印流通佛教書刊,保護佛教文化古蹟。
(六)教徒在各自崗位上努力工作,舉辦符合佛教特點的自養服務事業,支持、參與社會公益事業,造福社會,利益人群。
(七)開展同台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中佛教徒的聯誼工作,增進相互了解,加強團結合作,促進祖國統一和佛教事業的發展。
(八)同各國佛教界、國際佛教友好組織、國際宗教和平組織的交往與合作,促進中外佛教文化交流和世界和平。
(九)支持市、州佛教協會開展會務,並對各市、州佛教協會在佛教事務上實行指導和檢查。各級佛教協會、各佛教寺院、各佛教院校有義務貫徹執行本會的決議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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