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高度重視巡視制度的健全完善,圍繞“四個著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突出了監督重點,實現了問題導向、對症下藥,有的放矢、精準打擊,切實提高了巡視質量,增強了巡視實效。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緊扣黨的政治、廉潔、組織、民眾、工作和生活“六大紀律”,進一步延伸了巡視監督“四個著力”內涵,為依紀依規治黨、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證。
“四個著力”
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第十五條 巡視組對巡視對象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情況進行監督,著力發現以下問題:
(一)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存在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拉幫結派等問題;
(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問題; (三)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用人、拉票賄選、買官賣官,以及獨斷專行、軟弱渙散、嚴重不團結等問題;
(四)違反民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