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只要1毛錢,900份潔面乳引3萬人下單
2011年12月18日晚,聽說有“聖誕大促銷”活動,網友“小灰灰”登錄了噹噹網。他驚訝的發現,一款名為“GF高夫暢透泡沫潔面乳(50g贈品)”的洗面乳僅售0.1元,並且標註“數量有限,售完為止”。“實在是太划算了!”他抱著試試看的心情買了100支,訂單顯示有貨並且預訂成功,他當即用網銀支付了包括5元運費在內的15元錢。第二天一早,卻發現訂單已經被噹噹網單方面取消了。“我的訂單顯示配貨中,怎么會被取消?”“小灰灰”既惱火又疑惑。像他一樣的眾多網友也因為訂單被取消而在微博上發出質疑,很多網友懷疑是不是標錯價格了。
據噹噹網CEO李國慶在微博上透露,贈品僅900份,卻引來3萬人下單。
進展
噹噹網CEO表示將把贈品納入庫存管理系統
噹噹網發表聲明稱,該50g裝高夫潔面乳屬於贈品,但由於系統不支持0元標價,故僅標註0.1元,且無需購買任何其他商品即可獲得。噹噹網在商品頁面已註明“贈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但由於受到消費者瘋搶,導致訂單量超過庫存。對本次下單成功並且收到確認發貨郵件通知的訂單,噹噹網將全部發貨。對於少部分下了訂單卻沒有收到確認發貨通知的顧客,將給予每名消費者10元禮券作為情感補償。對部分已付款的訂單,將儘快將貨款退回。李國慶在微博上表示:“今後我們要改進的是贈品也應納入系統庫存管理,這樣一旦贈完就不能下單。論法理:只要我們沒給顧客訂單確認發貨,是可以取消訂單的。”不過在此條微博被網友廣泛質疑後,李國慶已口頭承諾將贈券提高到20元,或讓廠家再趕製一批洗面乳。
說法
法律專家:契約是否成立以確認郵件為準
研究網路法的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樊告訴本報記者,從法律角度來看,噹噹網的商品展示頁面屬於一種“要約邀請”,並非“要約”。這一點在電子商務法律理論上得到了廣泛認可。
“類似噹噹網網頁上展示的並非真實的商品而僅僅是商品圖片,理論上存在多人同時點擊同一商品購買的可能性,諸如此次噹噹網僅僅只有900份的贈品促銷,結果招來了3萬人下單。如果認定網頁展示商品的行為為要約,消費者下訂單的行為就是承諾,契約就已成立,這樣就會面臨商品售罄或同一商品被‘賣出’數次的危險。所以在網友下訂單之後,噹噹網要給出確認,才能被視為契約成立。”他說,但我國目前沒有有關網路購物的法律規範,消費者維權時常遭遇無法可依的尷尬,相關立法亟需出台。
而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近日對“噹噹網50元高檔圖書”案作出的一審判決也認為,消費者與噹噹網簽訂的絕大部分訂單,由於噹噹網沒有確認而不成立;另一小部分訂單,噹噹網已經發出確認郵件,訂單顯示發貨狀態,因此契約應該生效。儘管噹噹網取消訂單的行為符合法律,但從情感角度上說,因為庫存的不足,事先未聲明,也的確給消費者造成了一定的精神傷害,應該做出道歉加禮券補償。
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在電子商務網站不斷價格大戰、搶購促銷的今天,網購已成為很多市民消費的主要渠道,但是網購方面的立法卻明顯跟不上行業發展的快速步伐。
再陷烏龍門事件前後
0.1元潔面乳有人豪買500支
2011年12月19日10時左右,長沙市民譚先生經常上的一個論壇格外熱鬧。網友告訴他噹噹網有個特便宜的促銷活動,原價45元的一款高夫男士潔面乳只賣0.1元。譚先生核實情況後,又將此訊息告訴了不少親戚朋友。之後,他分三次下單訂購了500支。一單50支的他選擇線上支付,加上5元運費,共支付了10元錢。另兩單選擇了貨到付款。
一番“大手筆”後,譚先生開始懷疑是不是噹噹網標錯了價,直到昨日零時左右,他再次登錄噹噹網,發現訂單已經通過審核並顯示配貨中,譚先生才覺得“這事有戲”。
從前晚到昨日凌晨6時左右,這款0.1元的洗面乳吸引了不少網友搶購。新浪微博、騰訊微博以及QQ群上都有不少人發布了信息,引起圍觀。上晚班的郝先生在凌晨2時左右也在搶購,“開始點了幾次購買都沒有反應,估計是同時搶購的人太多了。”郝先生說。
訂單強制取消被指“不講誠信”
但是,盼著發貨的網友第二天卻大失所望。2011年12月20日上午9時45分左右,譚先生髮現自己的訂單從“配貨中”變成了“被系統自動取消”。商品也已下架。噹噹網給他發來了一封電子郵件,給出的理由是“全面缺貨”,並且稱只有在發貨後訂單才算成立。
隨後,譚先生撥打了噹噹網客服的電話,客服人員告訴他,48小時內將有工作人員電話聯繫他,將他已經支付的10元錢退到他指定的賬戶中。譚先生的遭遇並非個案,他發現論壇里訂了貨的網友許多都遭遇撤單。“我下了訂單付了錢,沒有任何違反交易規則的行為,噹噹憑什麼隨意取消訂單?”
“其實我也不打算真能收到貨,但是我很有興趣測試一下噹噹的信譽。”網友“海洋餅乾”說。昨日,網友紛紛指責噹噹網不經通知隨意撤銷訂單的行為太不誠信。
網購霸王條款橫行網友恐難維權
2011年12月20日下午,收到了噹噹網公關經理葉曉舟發來的一份“關於0.1元高夫潔面乳售缺的聲明”。聲明表示,高夫潔面乳標價0.1元並非錯價,“因該商品為贈品,噹噹網在商品頁面已註明‘贈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但由於受到消費者瘋搶,導致訂單量超過庫存。”噹噹網承諾,對本次下單成功並且收到確認發貨郵件通知的訂單,將全部發貨。“對於少部分沒有收到確認發貨通知的顧客,我們將給予每名消費者10元禮券作為情感補償。對部分已付款的訂單,我們將儘快將貨款退回。”
但不少網友對這份聲明並不買賬,有網友表示,既然促銷活動數量有限,網站就應該設定貨物數量上限,達到限額自動終止下單。甚至有網友調侃,噹噹網最快的動作不是發貨,而是取消訂單“逗你玩兒”。
對於噹噹網是否有權單方面取消訂單,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徐濤律師表示,噹噹網聲稱只有發出商品出庫的電子郵件通知訂單才成立的行為屬於霸王條款。根據《契約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在消費者下單並成功付款的一刻,契約已經成立。噹噹網的交易條款屬於格式條款,其規定並不妥當,應該屬於無效規定。“消費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契約,並向相關部門投訴或者提起訴訟。”但是徐濤也表示,因為訴訟成本的問題,極少有消費者會選擇訴訟維權,絕大多數選擇“忍氣吞聲”,即使投訴也很難得到實質性補償。
反映
連擺四次“烏龍”噹噹為何這么拽
百度一下不難發現,噹噹網今年以來已經出現過三次“烏龍”事件:錯將愛迪達鞋標價1元,三星手機錯標110元,原價1800元的圖書被錯掛成50元。徐濤律師就說,錯價門事件讓噹噹網等電商遭遇了嚴重的信譽危機,如果不採取相關補救措施,將會帶來非常惡劣的影響。
電子商務網站自擺烏龍的事件其實屢有發生,處理方式也不盡相同。2008年,聯想在美國網站上將1700美元的電腦標成264美元,隨後取消訂單;2008年9月,卓越亞馬遜將價值2261.54美元的52英寸夏普液晶電視標為38.45美元,掀起搶購風潮,美國亞馬遜在刪除錯誤頁面後,此事也漸漸沒有了下文;2010年初,卓越網“25元門”和“硬碟門”事件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我國有4億網民,網購人群快速增長。以淘寶網為例,2010年淘寶網平均每分鐘出售4.8萬件商品,最多時每天6000萬人次訪問,單日交易額峰值達到19.5億元。但是網購方面的立法卻明顯跟不上網購行業發展的快速步伐。
我國目前沒有有關網路購物的法律規範,消費者維權時常遭遇無法可依的尷尬。而一些商家也經常利用法律法規的漏洞,制定霸王條款,侵犯消費者權益。
長沙電子商務協會秘書長王英平認為,針對網友投訴的熱點,現在急需出台有關網購中的商品質量、物流配送、交易誠信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