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噶氏家族的專權與衰落
松贊乾布去世後,其孫芒松芒贊(《新唐書》作乞黎拔布)繼位,國事由大相噶·東贊代行,是為噶氏家族專權之始。噶·東贊當政期間,撫服邊地,規定賦稅,區分“桂”(武士),“庸”(奴隸)等級,清查戶籍,促進了吐蕃社會經濟的發展,政治制度也日臻完備。噶·東贊為人沉勇有謀,善機變,用兵有節制,在吐蕃王朝中,聲名顯赫,是一個有舉足輕重地位的大相。667年(唐乾封二年),噶·東贊卒,其子欽陵兄弟先後執掌王朝實權。在噶氏家族掌權的50年間,吐蕃王朝的實力又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強,對外不斷進行武力擴張。
670年(唐鹹亨元年),吐蕃攻占安西四鎮:龜茲(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庫車縣)、焉耆(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區縣西南)、疏勒(今新疆喀什市)。于闐(今新疆和田市西南),構成了對唐朝一向重視的中西陸上交通要道,即“絲綢之路”的威脅。唐朝派出以薛仁貴為 首的10萬大軍攻吐蕃,在大非川(今青海省共和縣切吉草原)遭到欽陵的阻擊大敗。吐蕃攻占安西四鎮,既可鎮懾西羌諸部,又把持了這一通商要道上的稅收,而且四鎮之地距吐蕃本部不遠,進可以攻,退可以守,便於控制,因此,吐蕃爭奪唐朝安西四鎮蓄謀已久。安西四鎮既被吐蕃攻占,唐蕃之間的征戰日趨頻繁,此時吐蕃的軍事力量正處在強盛。發展的時期。
噶氏家族擅權期間,芒松芒贊及其子丁頡蟶芒布結(《新唐書》作器弩悉弄)都是年幼即贊普位,王朝的軍政大權一直控制在噶氏家族手中,贊普位高而無實權。欽陵駐軍於今青海省東部,實力有增無已,而且還培植了一批雄厚的親信勢力。在欽陵當權期間,曾經發生過大藏地區人民反抗統治階級的起義事件(687)。大藏(rtsang—chen)疑是大宗(tsong—chen)之誤寫。宗,即宗喀(今青海省涅中縣),為欽陵駐軍所在地。
在吐蕃奴隸制社會中,奴隸主和奴隸是對立的階級。王室和貴族是奴隸主階級。奴隸主以下的都是屬民。屬民包括平民和奴隸。奴隸中的一部分是從被征服地區掠奪來的人民,一部分是平民在階級分化中破產下降而變成奴隸的。奴隸要為奴隸主從事生產,或被用於家務勞動及隨軍的勤雜人員,這一部分奴隸稱為“庸”,奴隸主還把一部分奴隸和平民編入軍旅,讓他們參加作戰,這一部分人被稱作“桂”。作為社會等級,“桂”的地位顯然要高於“庸”。 奴隸主階級豪華奢侈,以殘暴的刑殺維護其統治,甚至將奴隸殉葬,或作為盟會祭天的犧牲。當奴隸主對奴隸的剝削壓迫達到一定極限時,其貪婪的刀鋒又轉向平民。吐蕃的貴族將領,在對外進行武力擴張時,劫掠財富,中飽私囊,虜獲人丁,以擴充奴隸的數量。對內則是徵調頻繁,加重賦稅。使奴隸和平民不堪其苦,促使吐蕃社會的階級矛盾日益激化。
吐蕃王室對於奴隸和平民的剝削壓迫,與貴族奴隸主殊無二致。但是,貴族將領們的跋扈專橫,擁兵自重,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大不利於王室的集權統治,王室亟需穩定局面以鞏固集權,貴族將領的行徑,構成了對王室權力的嚴重威脅。此時,吐蕃奴隸主階級內部的矛盾也逐漸深化了。
676年(唐儀鳳元年)芒松芒贊去世,其子丁頡蟶芒布結即贊普位,貴族及地方豪酋,多擁兵作亂者,王室將亂事次第平息。695年(武后天冊萬歲元年),丁頡蟶芒布結已屆成年,首先處死噶氏家族的重要成員贊輾恭頓,隨後於698年(武后聖曆元年),以“出獵”為名,先派兵執殺欽陵的親信2000餘人,再派人召見欽陵,欽陵拒不受命,丁頡蟶芒布結親自領兵討伐,未戰,欽陵兵潰自殺。欽陵弟贊婆率欽陵子莽布支投唐。唐封贊婆為“歸德郡王”,授“輔國大將軍”,封莽布支為“安國公”,授“左羽林大將軍”。按,莽布支疑是欽陵子論弓仁,《新唐書·論弓仁傳》對其封贈有異說。噶氏家族對吐蕃王朝的專權至此告終。
清水會盟前的蕃唐、蕃詔關係
吐蕃和唐朝之間,原與吐谷渾、党項、白蘭諸部相隔,雙方的軍事力量,最初並未直接接觸。松贊乾布在向唐朝請婚之前,即曾在吐谷渾部及松州施展武力。松贊乾布去世後,噶氏家族專權,欽陵等人都致力于軍事擴張,唐軍在大非川失利後,不僅吐谷渾復國的計畫破滅,而且使安西四鎮成為唐蕃長期爭奪的要地。丁頡蟶芒布結在位初年,“吐蕃盡據羊同、党項及諸羌之地,東接涼、松、茂、嶲等州,南鄰天竺,西陷龜茲、疏勒等四鎮,北抵突厥,地方萬餘里,諸胡之盛,莫與為比。”此時吐蕃的轄區,已直接與唐朝相連。噶氏家族專權時期
公元650年,松贊乾布被苯教徒害死以後,贊普芒松芒贊即位。由於芒松芒贊年幼,吐蕃內外事務皆由大相噶·東贊決斷,自此噶氏家族開始掌握吐蕃王朝的實權。公元676年,芒松芒贊死後,遺腹子——都松芒布吉出生。噶·東贊死後,其子欽陵兄弟先後擔任吐蕃的大相。在噶·東贊父子三人擔任吐蕃大相期間,噶氏家族專橫跋扈,權傾朝野,至使君臣之間的鬥爭越來越激烈。公元698年,藏王都松芒布吉以“出獵”為名,調兵消滅噶氏家族,殺死其黨羽二千餘人,至此葛氏家族近五十年的專權時代結束。公元704年都松芒布吉死,其子赤德祖贊繼位。710年,唐中宗李顯將雍王李守禮的女兒封為金城公主嫁給贊普赤德祖贊。在芒松芒贊、都松芒布吉、赤德祖贊三代,一直為了擴大王室的權力而鬥爭,雖然都松芒布吉消滅了葛氏家族,但是吐蕃王朝的實權仍把持在信奉苯教的貴族大臣手中。因此這此一階段,“佛教”在吐蕃並沒有什麼發展。唐代新羅僧人慧超前往天竺(古印度)學法時,曾經路過吐蕃,開元十五年(公元727年)十一月上旬,慧超抵達安西後,回到長安,他在遊記《往五天竺國傳》“吐蕃國”專章談及吐蕃印象時說:“吐蕃國,純住冰山雪川谷之間,以帳而居,無有城墩屋舍。處所與突厥相似,隨逐水草,其王雖在一處,亦無城但依氈帳以為居業。土地出羊馬貓牛毯褐之類,衣著毛褐皮裘,女人亦爾。土地極寒,不同餘國。家常食糗,少有餅飯。國王百姓等,總不識佛法,無有寺舍。國人悉皆穿地作坑而臥,無有床蓆。人民極黑,白者全布。言音與諸國不同。多愛吃虱,為著毛褐,甚饒蟣虱,捉得便拋口裡,終不棄也。”
雖然慧超以自己的所見所聞,說赤德祖贊時期吐蕃“國王百姓等,不識佛法,無有寺舍,” 但據漢藏史料綜合分析,這一階段“佛教”在吐蕃民間雖然並沒有得到廣泛的信仰,但是確有少數王室成員、大臣信仰“佛教”。佛教的一些思想剛剛傳入吐蕃的時候,吐蕃尚處於奴隸社會,且地處邊地,野蠻愚昧,沒有深厚的人文文化作基礎,故“信仰佛教”的少數權貴,不過是將佛祖和苯教的鬼神混同起來,以為“信佛”便能得到佛祖的保佑罷了。如漢明帝時期,佛教初傳入我國,人們以為佛陀就是神仙,並將佛法等同於道家的方術,佛教初傳入吐蕃的情形,也不過如此而已。贊普赤德祖贊晚年還曾派大臣桑喜等人去漢地取經。公元755年,親苯的大臣巴·吉桑東贊與朗·彌素二人弒殺了赤德祖贊準備叛亂,後被吐蕃王室誅殺。公元756年,年僅十三歲的王子赤松德贊即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