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計畫。
(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
(三)推進全縣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訂我縣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制度措施。
(四)擬訂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五)擬訂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擬訂並組織實施嚴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防治的實施辦法;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指導全縣傳染病的防治工作。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傳染病防治及職業、環境、放射和學校衛生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
(九)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衛生院等)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依法監督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十)制定本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對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參與全縣衛生系統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全縣衛生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指導全縣衛生隊伍建設;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方面的交流活動。
(十一)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二)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衛生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匯總起草各種檔案材料、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檔案(電)處理、政務信息、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管理、史志編撰、新聞宣傳、行政事務、總務後勤服務以及信訪、安全保衛工作。
(二)醫政股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行業管理規範,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醫療機構、醫療護理人員的執業許可及其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
加強醫療安全管理,負責醫療事故、醫療糾紛的處理工作;負責對衛生政策、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審計計財股
負責制定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合理利用資金,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及所屬醫療衛生單位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全縣農村衛生項目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實施;做好所屬醫療衛生單位的審計監督和財會工作指導,承擔衛生統計和信息諮詢工作。
(四)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制定愛國衛生工作規劃,組織協調、綜合調研和督導檢查愛國衛生工作,開展創建國家級、省級衛生城、鎮、村、衛生單位;開展除四害、改水改廁、控煙、健康教育等項工作,從根本上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
辦公地點
嘉蔭縣朝陽鎮朝陽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