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祈建行金

基本概況

嘉祈建行金是由嘉祈行貿易通過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定期交收為約定進行大批量實物黃金交割,倉儲以及物流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各地網點進行定點交收,銷售渠道由嘉祈貿易商行負責推廣和配送,實現後台管理,前台戰略的目的,達到雙贏局面。
"建行金"是中國建設銀行個人黃金業務的統一品牌名稱,是建設銀行卓越信譽與黃金恆久價值的完美結合,品牌下包含個人實物黃金和個人現貨黃金兩大類業務,實物黃金產品種類豐富、款式多樣,是投資黃金的黃金之選。

歷史背景

中國政府網2012年7月3日公布《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有關政策的批覆》。批覆稱,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實行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試政策;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創新方面先行先試,建設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視窗。廣東省人民政府,廣東省發改委隨後頒布《關於報送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的有關政策(送審稿)的請示》(發改地區〔2012〕767號)收悉。共4點22條。
附《批覆》全文:
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
合作區開發開放有關政策的批覆
國函〔2012〕58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委:
發展改革委《關於報送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的有關政策(送審稿)的請示》(發改地區〔2012〕76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實行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試政策,打造現代服務業體制機制創新區、現代服務業發展集聚區、香港與內地緊密合作的先導區、珠三角地區產業升級的引領區。
二、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創新方面先行先試,建設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視窗。
(一)允許前海探索拓寬境外人民幣資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幣離岸業務發展,構建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
(二)支持設立在前海的銀行機構發放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積極研究香港銀行機構對設立在前海的企業或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
(三)支持在前海註冊、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在國務院批准的額度範圍內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用於支持前海開發建設。
(四)支持設立前海股權投資母基金。
(五)支持包括香港在內的外資股權投資基金在前海創新發展,積極探索外資股權投資企業在資本金結匯、投資、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
(六)進一步推進前海金融市場擴大對香港開放。支持在CEPA框架下適當降低香港金融企業在前海設立機構和開展金融業務的準入條件。
(七)根據國家總體部署和規範發展要求,支持前海試點設立各類有利於增強市場功能的創新型金融機構,探索推動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設,支持前海開展以服務實體經濟為重點的金融體制機制改革和業務模式創新。
落實上述政策的具體措施,分別由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商有關方面按程式制定。
國務院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先行先試政策獲批,成金融開放試驗視窗。廣州嘉祈行貿易有限公司通過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首推旗下第一品牌嘉祈·建行金進入深圳前海,成頭一批受到前海政策輻射和支持的金融企業。令全國各地的客戶不會因為區域的限制無法感受到來之於深圳前海的金融魅力。

黃金業務

“建行金”是建設銀行推出的現貨黃金品種,運用電子商務信息技術為中國境內貴金屬的合法生產經營和銷售提供服務,並以建設銀行實行存管,多家銀行實行託管,利用電子商務平台,通過網際網路直接線上報價,配對以網上銷售,電子購物的方式實現網上訂貨,回購業務。
“建行金”採用全天不間斷報價交易方式,價格參照國際黃金價格。

詳細參數


產品

手續費

點差

倉息

預付款
(元)

槓桿
比例

單筆最小
(手)

單筆最大
(手)

最大總持
倉量(手)

1500克
(黃金)

145
(元)

0.4
(600)

萬分
之一

7000

約65倍

0.5(手)

10(手)

30(手)

80千克
(白銀)

600

0.6
(480)

萬分
之一

8000

約70倍

0.5

10(手)

50(手)

20千克
(白銀)

140

0.6
(120)

萬分
之一

5000

約25倍

0.5

20(手)

100(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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