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01號)和《中共嘉峪關市委、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發〔2010〕11號)精神,設立嘉峪關市農林局(掛市農業機械管理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中共嘉峪關市郊區工委、嘉峪關市郊區工作辦公室職能劃入三區。
(三)原中共嘉峪關市郊區工委、嘉峪關市郊區工作辦公室農業經濟發展規劃、管理職能劃入市農林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二)引導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組織農林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
(三)負責全市農、林、牧科研、技術推廣和農業職業技術技能培訓工作。
(四)負責全市農、林、牧、漁業管理和農業行政執法工作。
(五)負責重大農業建設項目的審查和申報工作。
(六)負責指導全市農機管理、服務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農村扶貧工作及“兩西”建設工作。
(八)宣傳貫徹黨和政府發展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做好農機管理和服務工作;編制農業機械化工作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計畫,做好各項統計工作;指導農機監理、安全和服務單位的工作,做好農機駕駛員年度培訓、年檢、審驗和農機技術推廣、套用、維修等資格的考核、發證工作;負責農業機械新技術的推廣、農機具的檢、審驗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定及指示,做好同市委辦公室、市人大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及市屬各部門的工作聯繫。協調各科室、直屬單位的工作關係,處理好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公文收發、傳遞、列印、存檔、催辦、檢查,公文文字及法規政策的審核和印章管理;負責做好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本局黨務、行政工作總結的草擬和上報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的準備、議題草擬、會議通知、會議紀錄和會議決議的落實;負責信件的收發、機關車輛、辦公用品、機關門衛、機關衛生等後勤管理工作;主辦黨務、紀檢監察、勞資人事、宣傳、綜合治理、機關事務等各項工作任務。(二)農林科 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發展農、林、牧、漁業的方針政策;負責編制全市農業和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農業和林業生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業生產、項目工作(含農業科技項目、生產性項目、基建項目等)、農業、林業科技推廣、農業產業化、合作組織、惠農政策、食品安全、農業標準化、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及林木種苗管理、土地流轉、營造林木資源、林政管理、植物檢疫及農作物、林木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野生動物保護等工作。負責農業、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工作,宣傳普及有關於法律、法規,依法查處各類農業、林業行政案件。做好轄區內農資市場、林產品市場監管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農業環境保護等工作;承擔農業、林業統計分析與管理工作。
(三)農機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機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制定我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負責農機化科研、推廣、教育、培訓、維修等工作,核發農機維修等級證和維修網點資格證;負責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檢查指導市農機監理所、鎮農機管理服務站的工作,督促開展農機年度檢審驗、農機安全檢查、農機事故處理、農機安全宣傳教育等工作。加強鎮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增強服務手段,逐步提高綜合服務能力;依法組織對農機產品質量、農機維修質量進行檢驗鑑定,及時處理農機產品質量投訴上訪事件,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負責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救災物資和國有資產等物資設備管理; 指導開展農業機械化統計和信息工作。
(四)計財科 負責編制年度財務計畫、行政事業經費計畫、年度項目資金使用計畫;負責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國有資金、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各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人員的管理。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農林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含軍轉幹部編制1名),機關後勤事業編制2名。其中:市農林局局長兼畜牧獸醫管理局局長1名、副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幹部職數4名。非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嘉峪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嘉峪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