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二)根據省市的交通總體布局,組織編制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建設的發展規劃,制定固定資產投資、運輸生產、工業、科技、教育等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公路、水路運輸、搬運裝卸、運輸服務、車船檢測、維修、機駕培訓等行業管理,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向最佳化的運輸結構和協調發展,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質和緊急物質運輸進行必要的調控,會同有關部門培養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
(四)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及其配套項目的建設、養護、管理和路政、航政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勘測、設計、施工、質量監督等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培育和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
(五)負責全縣水上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內河航道的監督以及船舶技術檢驗,負責港口和航道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公路、水路的各種交通規費的稽徵,並進行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
(七)依照交通行政法律法規、行使交通行政執法。
(八)指導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組織指導交通行業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開展人才教育、培訓、交流和人事勞動工資工作。制定有關交通行業的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對外交通經濟交往,幫助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等工作。
(十)負責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戰備車輛的管理工作。
(十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指導交通行業的經濟體 制改革,加快所屬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和企業改革、改制、改組、改造步伐,轉變政府職能,切實實行政企分開、對企業實行巨觀調控。
(十二)管理下屬單位的領導幹部。
(十三)承辦縣委、縣府和省、市交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徐剛:主持局黨委、行政工作。分管辦公室、人武部、財務科、銀通公司、丁柵收費站。
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陸木興:協助書記負責紀檢、組織人事、宣傳、信訪、綜合治理、創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群團、老幹部、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分管勞動人事科、宣教科、監察室、綜治辦、轉制辦、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黨委委員、副局長鍾小兵:協助局長負責公路規劃、計畫、建設、養護、環境保護、公路協會、工程質量監督、接軌上海等工作。分管規劃科、建設科、康莊辦、縣公路管理段。
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培謙:協助局長負責依法行政、路政、公路運輸行業管理、物流建設、站場建設、節能減排等工作。分管安全法制科(法制)、公交辦、辦證中心、縣運管稽徵所。
黨委委員、副局長壽佳寶:協助局長負責重點工程、信息化平台、科技、統計、計畫生育、聯繫社區、聯鎮等工作。分管高速辦。
黨委委員、副局長季士忠:協助局長負責安全生產、航道改造建設、養護管理、水路運輸、水上規費徵收、航政、船舶檢驗等工作。分管安全法制科(安全)、縣港航管理處。
黨委委員李長旒:協助書記、局長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檔案管理、保密等工作。協助副書記做好信訪、老幹部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銀通公司。
黨委委員凌金明:協助書記、局長負責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三產服務業等工作。協助副局長做好接軌上海等工作。兼任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
正科級巡視員蔣奇雄:協助書記、局長做好信訪維穩等工作,並負責做好重點工程聯繫協調等有關工作。
副科級巡視員丁立根:協助書記、局長做好機關效能建設等工作,並協助做好重點工程聯繫協調等有關工作。
副科級巡視員丁新華:協助書記、局長做好轉制辦等工作,協助做好重點工程聯繫協調等有關工作。
機構設定
一.局辦公室(宣教科)
1.局機關政務、事務協調及督辦。
2.負責有關公文、材料的起草和審核。
3.做好黨務、政務信息及宣傳工作。
4.負責局黨委理論中心組的學習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
5.做好檔案的收發、檔案管理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
6.做好會務、接待、後勤及車輛管理、外事、保密工作,
責任人:胡水根 沈 楚
二.勞動人事科(監察室)
1.負責機構編制、人事、人才引進工作和退休人員報批手續。
2.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崗位培訓的考核、申報工作。
3.協助局黨委做好局管幹部的考核、選拔、任用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工作。
4.協助局黨委做好組織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
5.負責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6.負責局工會和婦委會工作。
責任人:何中華 盛永芳
三.安全法制科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指導、督促和協調全縣交通行業安全管理工作,開展安全檢查和安全整治工作;
3.負責對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落實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
4.指導交通行政處罰案件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5.負責組織普及法律知識教育與普法宣傳,負責交通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責任人:吳 雲
四.規劃管理科
1.做好交通發展規劃、物流發展規劃及公路工程前期報批工作。
2. 負責上報縣府投資項目及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通建設項目年度計畫工作。
3. 負責做好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督工作。
4.負責做好公路水運工程誠信管理工作及施工企業年度信用評價初審工作。
5.負責做好企業資質及三級項目經理管理初審工作。
6.協助做好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及交(竣)工驗收工作。
7.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責任人:沈紅軍
五.工程建設科
1.貫徹落實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基礎建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全縣有關交通建設管理的辦法、規定。
2.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行業管理、監督和檢查工作。
3.負責管理全縣交通基本設施建設項目的建設質量管理工作。
4.組織開展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質量、受理工程質量舉報、查處工程質量事故。
5.組織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
6.負責交通戰備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人武部工作。
責任人:蔡正其
六.財務科
1.負責編報年度各項預算,做好收支綜合平衡工作,並落實檢查各項收支計畫的執行情況。
2. 負責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按規定審核並辦理各項會計業務,加強資金管理,合理調配資金,確保資金安全流動。
3.做好經費支出審核和經濟業務分析核算,向上級單位和局領導及時提供分析報告和財務報表。
4.負責交通部門的財務計畫、審計人員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並指導和檢查基層單位的財務工作。
5.負責交通部門內部審計機構工作,開展內審人員業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並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責任人:王定林
七、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1. 負責轄區內公路水運工程質量安全的行政監督,對從業單位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進行監督。
2. 負責轄區內公路水運工程的相關資質管理。
3. 監督檢查工程的設計圖紙、有關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進行施工的情況。
4. 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受理工程質量缺陷、質量安全事故的投訴、舉報。
5. 組織完工項目的交工質量檢測及竣工質量鑑定,簽發參建單位綜合評價等級證書。
6.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責任人:凌金明
廉政建設
2011年,嘉善縣交通局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龍頭,緊緊圍繞交通各項工作任務,突出建設“廉潔型機關”這個重點,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並重原則,以認真貫徹上級精神為動力,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以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為契機,不斷建立懲防體系建設的長效機制;以民主評議行風為抓手,進一步加強交通系統行風建設;以教育管理監督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明顯成效,有力地推動了嘉善交通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