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第二線的限制坡度通常與既有線限制坡度相同。為了避免降坡引起大量改建工程,既有線個別路段的超限坡度可以保留,供下坡方向的列車行駛;第二線修建在上坡方向運行的一側,採用單線繞行,按限制坡度設計,供上坡方向的列車行駛。
當設計線雙方向貨運量不平衡,且既有線限制坡度不易變更時,則既有線限制坡度可保持不變,而將第二線設計在重車方向,採用較緩的限制坡度。設計時,應力求與鄰線牽引質量統一,以減少接軌站的換重作業。
當設計線雙方向貨運量都很大,且既有線限制坡段的比率不高時,則可考慮將第二線設計為較小的限制坡度,而在第二線竣工通車後,再將既有線限制坡度減緩,使雙線鐵路上下行限制坡度一致。
單線繞行地段
線路基樁應在軌道工程施工前設定。軌道鋪軌前應精確測量線路中心線,並按鋪軌機組作業要求用醒目顏色設定鋪軌機組走行標標示線或設定導向邊樁及鋼弦鋪軌前應接收線下施工單位線路測量資料及樁橛,並複測線路中樁及路面高程。中樁、基柱、變坡點應按設計位置設定齊全,缺損者應在鋪軌前補全有砟軌道鋪軌前應按設計位置設定線路中樁,並符合以下規定
(1)樁距:直線不大於50m,圓曲線地段應為20m,緩和曲線地段應為10m。特殊需要時,應予加樁
(2)在曲線起訖點、緩圓點、曲中點和圓緩點,豎曲線的起迄點、曲中點、道口中心點,道岔中心及岔首、岔尾點,均應設定帶釘的中樁。
(3)鋪設混凝土寬枕地段,直線和曲線上的中粧距均不得大於10m,鋪砟前中樁移置於道床外的路肩上(曲線地段設定在外側路肩上)。
(4)隧道內的中樁和內軌面高程可標記在邊牆上。
高程樁設定應符合以下規定
(1)樁距:直線地段不大於50m,曲線地段不大於20m,線路縱斷面變坡點和豎曲線起訖點,應增設樁橛。混混凝土寬枕地段樁距不大於10m
(2)高程樁應設定在道床外的路肩上(曲線地段設定在內側路肩上)。
(3)鋪設混凝土寬枕地段,高程樁應設定在道床兩側的路肩上對移交的路基面應核實填方地段預留沉落量及起迄點位置。
施工主要內容
(1)機構設定及勞動力組織、職責分工
(2)大、小臨時工程平面布置(水、電、道路、通信、場地、臨時房屋等)
(3)工程運輸(含長軌運輸)組織及機車車輛配置
(4)人員、機械及檢測設備調配計畫
(5)鋪軌、鋪砟整道進度計畫及方案
(6)無縫線路的鋪設工藝及裝備
(7)材料供應計畫
(8)安全、質量、工期、環保保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