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的故事

喝酒的故事

六零後談酒事,張愛玲傳作者散文隨筆集。

內容簡介

“文人狀寫的‘酒病’,大率如此,路徑是避實就虛,不說生理說心緒,撇開身體不適,升華出婉約的詩意。我是俗人,酒病既來,從來沒帶出什麼愁緒,體味到的都是生理上的難受,——除了難受,還是難受。”

本書為余斌個人隨筆集一種,無論是下酒菜的名堂,還是酒的趣聞,是關於喝酒的學問,還是醉酒的體驗,余斌皆以調侃的筆調寫來,但又真誠得近乎可愛。

作者為專欄作家,已有多部隨筆集出版,擁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人氣;

作品文字輕鬆幽默,有人文情態。

作者簡介

余斌,六〇後,南京人,現供職於南京大學文學院。著有《張愛玲傳》 《事跡與心跡》《字裡行間》《提前懷舊》等。

編輯推薦

酒對於文人似乎總有一種特別的意義,然而即便他們有獨特的飲酒“技巧”,喝酒吃菜、醉酒失態也和“常人”無異。來自六〇後余斌的講述,喝酒背後的故事,更有一段過往時光的生活記憶。

文章片段

南方人稱剝了殼的花生仁為“花生米”,北方人則稱“花生豆”。稱“米”稱“豆”都是指其粒狀,從定性的角度說,既不是“米”也不是“豆”。我不知現在通行的分類是不是從西人那裡來,反正“豆類”(bean)與“堅果”(nut)涇渭分明,花生既為“豌豆形的堅果”(peanut),當然去“豆”甚遠。

二者大概是軟硬有別吧,但常作下酒物是一樣的—豆子下酒,亦自不差。

名氣最大的是茴香豆。因魯迅的名篇《孔乙己》被選入中國小語文課本的緣故,茴香豆在很多人最早知道的下酒菜中,當排在頭名:一眾酒客花一文錢買一碟茴香豆,就將來下酒,功能單一,並不兼以下飯。事實上魯迅提到的下酒菜還有一樣鹽煮筍,與茴香豆同價,奈何孔乙己獨沽一味,“茴”字又有“四種寫法”,鹽煮筍默默無聞,也在情理之中。

……

——《豆》

下酒之物,各有所好,往往帶有地域色彩,像花生米那樣具有普遍性,地不分南北而都不吝稱頌的,恐怕數不出幾樣。當然也就有有些人視為極品,另一些人不屑一顧甚或避之唯恐不及的,如螞蚱之類,卻也不多。

有個在雲南插過隊的朋友,最喜將當年在鄉下的經歷說得神乎其神,酒酣耳熱之際渲染喝酒的種種,更是眉飛色舞。他說什麼都拿來下酒,最過癮的螞蚱,一捉能捉上好幾斤,開水燙一燙,掐了翅膀去了腿,扔鍋里烤到焦黃,待水分盡失,椒鹽一拌就開吃,香啊。又說有時更省事,圍了油燈喝酒,也不拾掇,筷子夾了就在油燈上烤,腿啦翅膀啦燎得噼啪作響,現烤現吃,烤一個吃一個,再喝口酒,簡直賽過神仙啊。卻又補充道,最香還當數油炸的,麻油拌拌也不差,可憐那時沒有油吃啊。

……

——《蜂蛹》

“鴨四件”其實是兩樣,鴨翅與鴨爪而已,以單只鴨計,則上上下下,共得四件。四川人有個更富動感的命名,叫“飛飛跳跳”,翅所以飛,爪所以跳,雖說鴨子其實是不大跳的。

鴨四件很能滿足下酒菜的要求。其一,經吃。一盤菜,若三口兩口風捲殘雲吃個精光,那肯定不宜於酒。南京有些人將那種很能下飯、量大而風格偏於粗豪的菜餚稱作“滿口菜”,言下其實有對中看不中吃走精緻一路的菜品的不屑(譏之“不夠塞牙縫”)。此處所謂“經吃”卻不是指這個:“滿口”是量大、實惠,“經吃”則偏於強調耐咀嚼,“可持續發展”地下酒。

是否可充下酒之物,從無明文規定,極而言之,我們可以說凡上得餐桌的,無不可以拿來下酒。只是大概其的(大致),喝酒的不喝酒的,都有個關於宜與不宜的共識。

……

——《鴨四件》

目錄

第一輯 何物下酒 花生米 豆 蜂蛹 鴨四件 海蜇 鳳尾魚 燒雞 乳酪 第三輯 一醉方休 我把我灌醉 醉臥地板君莫笑 酒氣 酒病 微醺 酒名
第二輯 且來把盞 烈酒 紅酒的身價 喝啤酒,到比利時 溫酒 酒瓶 分酒器的來歷 世界盃·啤酒·速食麵 醉,還是沒醉?這是一個問題(代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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