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喀左縣統計局主要職責:(一)認真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全縣GDP、農業、工業、商業貿易、勞動工資、固定資產投資、法規、科技教育、城市經濟、服務業等統計專業的統計月報、季報、半年報及年度報表工作和各種普查工作。
(二)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分析,為縣委、政府領導制定政策,編制計畫、指導工作提供依據,為全縣經濟發展做好參謀。
(三)按照統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檢查、審查、管理、公布出版本縣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
(四)貫徹執行國家、省的統計制度、方法,完成國家、省、市、縣常規統計報表任務。
(五)監督、檢查本縣內有提供統計資料義務和使用統計資料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體私營企業的統計活動及統計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情況;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六)加強統計現代化管理和規範化建設。負責統計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七)負責城市經濟情況調查方案的設計,網路樣本的建立;資料的收集、整理加工和開發利用。
(八)負責全縣各項周期性普查方案的設計、業務工作指導檢查以及普查資料的編印、開發套用與檔案管理;負責普查工作的銜接和資料庫的建立、套用與維護。
(九)負責全縣服務業統計數據的調查、蒐集、審核、加工、匯總、處理工作以及數據評估和分析工作。
(十)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數據上報以及相關的統計執法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統計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及統計信息工程的開發與套用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7個內設機構。(一)綜合股
1、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幹部工資、現金管理、老幹部、婦女、計畫生育、工會、扶貧和臨時性工作。
2、負責地區生產總值及投入產出核算;
(二)農業股
負責組織實施全面農業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全縣各鄉鎮農業產業基本情況的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和論證;負責農業產業增加值的基本核算工作;負責全縣農村統計基礎建設工作;負責全縣農業統計執法檢查工作。
(三)工業、基建股
1、組織實施工業生產的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全縣工業、交通、郵政、電信等行業的原材料、能源消耗、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等統計數據並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和論證;負責第二產業增加值的基礎核算工作。
2、負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能源數據的蒐集、整理工作;負責向上級統計部門上報能源統計數據;負責向本地區政府部門提供能源統計數據;負責能源統計數據執法檢查和數據質量評估工作;負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能耗分析及調研工作。
3、協助法規股對第二產業的統計執法檢查工作。
(四)商貿勞資股
負責組織實施商貿勞資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商飲服務業、外經財貿、行政事業、科技教育、勞動工資等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論證;負責婦兒監測、民族經濟、社會保險、下崗職工再就業等臨時性調查工作;協助法規股實施統計執法檢查工作。
(五)法規教育股
負責全縣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縣集中執法檢查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各專業日常執法檢查的工作安排及監督工作;負責全縣統計登記、統計上崗證發放,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中心視窗行業統計部門承擔的有關工作內容。
(六)固定資產投資股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和論證;負責提供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的統計分析報告和調查報告;組織、指導、檢查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的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的統計執法檢查工作。
(七)數據處理股
負責全縣各項周期性普查方案的設計,把握工作流程的實施;負責普查業務技術的專項研究與指導,檢查、評估和控制普查質量;負責普查資料的編印,開發套用與檔案管理;負責普查工作的銜接和資料庫的建立、套用與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