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衛生局

(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對衛生機構、從業人員、醫療技術套用、大型醫療設備等醫療服務要素以及健康新產品實行準入制度,保護人民民眾的健康和安全。 (五)負責制訂和實施本旗衛生經濟政策,確保公共衛生服務和弱勢人群基本醫療服務的供給;協調落實醫療衛生事業的補助政策、稅收政策和價格政策。 (八)負責加強衛生行業中介組織建設,發揮醫學會、醫院管理學會、醫師協會等中介組織和學術團體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質量和醫療技術管理工作。

衛生局簡介

旗衛生局是旗人民政府主管衛生工作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制訂本旗中、長期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和衛生區域發展規劃;制訂農村初級衛生保健、中蒙醫藥、醫學科技教育等領域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出台相關配套政策,用法律、行政、經濟、政策等手段加強巨觀管理,調控衛生資源配置,實行衛生工作全行業管理。
(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對衛生機構、從業人員、醫療技術套用、大型醫療設備等醫療服務要素以及健康新產品實行準入制度,保護人民民眾的健康和安全。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負責執行各項衛生法律法規,實行依法行政和衛生行政法制化管理;依法實施各項監督;規範醫療衛生服務行為;加強服務質量監控,打擊非法行醫、整頓醫療以及規範醫療廣告等市場行為。
(五)負責制訂和實施本旗衛生經濟政策,確保公共衛生服務和弱勢人群基本醫療服務的供給;協調落實醫療衛生事業的補助政策、稅收政策和價格政策。根據農村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負責全旗衛生經費的使用與管理。
(六) 負責定期發布本旗醫療機構服務數量、質量、價格和費用信息;引導病人選擇醫院、醫生,減少醫務人員與患者之間因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市場缺陷。
(七)促進多樣化和競爭,營造和推動醫療服務領域有序、平等競爭環境。
(八)負責加強衛生行業中介組織建設,發揮醫學會、醫院管理學會、醫師協會等中介組織和學術團體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質量和醫療技術管理工作。
(九)負責實行衛生工作指導檢查、督查制度和重大工作專項推進制度,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推進整體工作和專項重點工作健康發展。
(十)依法加強用血管理。
(十一)加強衛生系統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作風的好轉。
(十二)承辦旗委、旗人民政府及上級衛生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旗直單位

喀喇沁旗醫院
喀喇沁旗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喀喇沁旗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喀喇沁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喀喇沁旗中蒙醫院
喀喇沁旗婦幼保健所
喀喇沁旗骨科醫院
赤峰市錦山衛生職業技術學校
喀喇沁旗結核病防治所
喀喇沁旗健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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