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鎮安縣民政局是負責全縣有關民政事務的縣政府組成部門。新中國成立後, 鎮安縣民政局是縣人民政府組成最早的單位之一。1950年9月,縣人民政府設立民政科;1960年8月,縣人民委員會撤銷縣民政科,改設“鎮安縣民政局”。 縣民政局現有工作人員25名,內設辦公室、民政股、社救股、優撫股、婚姻登記股等五個股室;管理有低保辦、老齡辦、殯葬管理所、救助站、社會福利廠等5個事業單位,共編制幹部職工29人;全縣19個鎮各設立有鎮民政辦公室,編制民政幹部34人。
主要職責
(一)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擬定全縣民政工作的實施意見及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對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及其分支(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責任。
(三)擬定全縣救災減災工作的政策,承擔全縣災民生活救助工作,實施減災計畫,開展減災合作與交流。
(四)負責全縣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擬定社會救助政策、規劃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五)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全縣城鄉社區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
(六)負責全縣社會福利事業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縣社會慈善、社會捐贈、民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
(八)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九)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十)負責全縣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及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和調整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和補助工作;負責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殘疾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承擔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民政事業經費的分配、監督和管理。
(十四)負責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簡介
職務:局長 馬明星
職責: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分管財務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社救股
民政股
優撫股
婚姻登記股
低保辦
老齡辦
殯葬管理所
救助管理站
社會福利廠
地理位置
地址:前街1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