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持有人

商標禁止權,是指商標註冊人可以禁止其他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擅自在與其核准商品或服務項目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權利。當然,前提是該商標已經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登記註冊,並已經取得了商標註冊證。

商標持有人的權利如下:

1、商標專用權的概念。 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所有人依法對其註冊商標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2、商標專用權的內容。 商標專用權的內容,是指商標註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註冊商標的專有使用權、禁止權、轉讓權、許可使用權和續展權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專有使用權和禁止權。商標專有使用權,是商標註冊人在國家商標總局核准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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