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歌曲雖然用通俗唱法演唱,但它的思想性、藝術性較高,這類歌曲不屬於商品歌曲。如《大中國》、《眾人劃漿開大船》、《亞洲雄風》、《十五的月亮十六圓》、《好大一棵樹》《青藏高原》等。根據民歌曲調創作的歌曲,如《十五的月亮》、《望星空》、《在那桃花盛開的地方》、《春天的故事》以及《祝酒歌》、《太陽島上》、《金梭和銀梭》 等抒情歌曲,也不是商品歌曲。
其實歌曲的類型和唱法沒有必然聯繫,不能認為藝術歌曲只能用美聲唱法演唱,民歌只能用民族唱法演唱,流行歌曲只能用流行唱法演唱。首先,三唱法的劃分本身就是不甚科學合理的,這一點已被音樂界所公認,沒有任何音樂家會認為三唱法的劃分是完全科學合理的;其次,唱法目前有三種(如果加上原生態唱法和童聲唱法則有五種),但歌曲的類型遠不止藝術歌曲、民歌、流行歌曲三種,還有頌歌、抒情歌曲、進行曲、佇列歌曲、軍旅歌曲、校園歌曲、諷刺幽默歌曲等多種類型;再次,音樂界無數事實證明,同一首歌可以用不同的唱法演唱。著名歌唱家劉秉義演唱過許多台灣校園歌曲,用的是美聲唱法。香港歌星奚秀蘭演唱過許多民歌,用的是流行唱法。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
“商品音樂”這一概念比任何一個概念都科學、合理、準確。單從字面上看,“通俗”指易解易懂,“流行”指廣為流傳,這樣看來象《義勇軍進行曲》、《歌唱祖國》、《東方紅》《南泥灣》等歌曲也可以稱為通俗歌曲或流行歌曲。咋一看很荒唐,細想一下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因為這些歌曲都是通俗易懂、流傳很廣的。但是,這些歌曲是決不能稱為商品歌曲的,因為它們決不是以贏利為主要目的創作的。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商品音樂”這一概念是科學、合理、準確的。
明確了“商品音樂”這一概念,可以解決音樂界許多有爭議的問題。例如“流行音樂能不能進課堂”的問題,事實證明不是一個“不用討論”的問題。而且這個討論永遠不會結束,也永遠不會得到最終結論。原因就是因為“流行音樂”不是一個科學準確的概念。明確了“商品音樂”這一概念後,可以得出結論,“商品音樂” 是決不能進課堂的,而第二段所講的思想性、藝術性較高的歌曲則完全可以進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