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收支平衡表

商品收支平衡表亦稱“商品購銷調存平衡表”。將商品購、銷、調、存諸環節聯繫起來,以綜合反映商品流轉過程全貌的平衡表式。其內容可分為以下兩部分: 一部分是商品收入,包括期初庫存、本期國內純購進、商品調入、接收進口、加工成品收回、其他收入等項,說明商業部門經營商品的來源,另一部分是商品支出,包括本期國內純銷售、商品調出、供應出口、加工原料付出、其他支出、期末庫存等項,說明商業部門經營商品的去向。表中各收入項目的總計與各支出項目的總計相等。

商品收支平衡表既可從實物形態上就某種主要商品來編制,也可從價值形態上就某類商品或全部商品來編制,但在編制後一種商品收支平衡表時,表中的各收支項目都必須按同一價格計算。其研究範圍,既可以是一個商業企業,也可以是一個商業系統或整個商業部門。但是,不同商業總體商品收支平衡表中的收支項目,因各自的業務性質、經營特點以及分析研究的目的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農副產品採購企業應將收購來源與商品類別等重點項目適當細分詳列; 工業品批發企業應將調入、調出地區等重點項目適當細分詳列,零售企業應將銷售對象等重點項目適當細分詳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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