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房產稅

商品房房產稅

商品房房產稅是國家或者地方政府根據當地商品房的價格或者人均住宅面積等住房因素綜合設定的,針對新買住宅按一定比例徵收的稅款。

最新動態

房產稅房產稅

2012年4月24號重慶市最新規定,將對超過商品房平均價格3倍以上的豪宅徵收房產稅。上海是以住房面積或者房屋的實際規劃用途界定,估計很快就要開徵。

2012年5月10日援引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稱,今年房產稅政策將會擴大試點,將集中在有限的若干個城市,但試點城市還沒有最終確定,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合。

調控重點

房產稅房產稅

目前樓市調控已達到了兩個成果:一是投機性需求基本被擠出,二是價格漲勢受到控制。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相關政策條文可以看出,促進房價理性回歸、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給的調控政策會延續一段時間,而調控的核心是一手抑制投機性需求,一手大力建設保障房,滿足剛性需求。

但,由於樓市調控實際上是一個雜揉著社會、經濟等多種因素的複雜、多面的課題,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讓所有利益相關的人都能夠參與決策的過程,使各種方案的利弊得到充分討論,使各方的利益得到基本平衡,進而形成社會共識,多管齊下,多方治理。

未來走勢

在調控的新形勢下,未來房地產企業將出現新變化,表現在以下四點:

一是未來更多企業將採取穩健的財務模式;

二是擴張式的土地盈利模式將改變,品牌和專業化能力將成為盈利關鍵;

三是間接融資成本和難度提高,房地產證券化投資成為新趨勢;

四是企業之間、產業之間的聯合與合作增多,多元化投資分散風險。

拓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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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一、從價計征

按照房產余值徵稅的,稱為從價計征;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這樣規定,既有利於各地區根據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計稅余值,又有利於平衡各地稅收負擔,簡化計算手續,提高征管效率。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二、從租計征

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稱為從租計征,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注意:

1.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徵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中央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原值之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中央調設備;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不應計入房產原值。

例子

某企業一幢房產原值600000元,已知房產稅稅率為1.2%,當地規定的房產稅扣除比例為30%,該房產年度應繳納的房產稅稅額為多少元,房產稅如何計算?

解析:從價計征的房產稅以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應納房產稅=600000×(1-30%)×1.2%=5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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