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於“十二五”期間石油流通行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關於“十二五”期間石油流通行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於2011年11月8日以商運發〔2011〕413號印發。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3部分。

基本信息

商務部關於“十二五”期間石油流通行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商運發〔2011〕4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陝西延長集團公司:
石油流通行業是石油產業鏈和價值鏈的重要環節,與人民生產生活息息相關,關係國民經濟運行質量與經濟安全。“十一五”期間,石油流通行業對內、對外開放力度進一步加大,長效監管機制建設積極推進,行業立法與標準體系框架基本形成,市場監測預警機制初步建立,成品油市場供應得到有效保障,加油站和油庫建設布局更趨合理,石油流通行業組織化、現代化、規範化水平顯著提高。同時,石油市場仍然存在相關制度有待完善、市場秩序尚需進一步規範等問題。為促進“十二五”期間石油流通行業科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加快轉變石油流通行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保障能源安全、維護國內石油市場穩定供應為根本目的,以公平市場準入、最佳化市場主體結構為重要手段,進一步加強石油流通行業法制化、規範化、現代化建設,加快推進石油市場有序開放、健康發展,提高石油流通行業市場競爭和服務質量,為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堅實的石油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開放的原則。把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作為推進石油流通行業發展的根本動力,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機制,促進多種所有制主體共同發展,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石油流通市場體系。
堅持服務生產和消費的原則。以滿足生產生活需求為根本出發點,統籌城鄉網點布局,加強成品油供應薄弱地區分銷網路建設,提高石油流通企業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拓展終端網路服務功能。
堅持規範發展的原則。公平市場準入、完善退出機制,加大行業監管力度,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石油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堅持綠色環保的原則。將綠色、環保、低碳作為石油流通行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方向,妥善處理好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行業發展的關係,實現石油流通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發展目標。

--石油分銷體系進一步完善,布局更加合理,零售終端服務功能更加完備,石油流通企業規模明顯擴大,企業實力顯著增強,多種所有制主體共同參與競爭的市場格局基本形成。
--石油市場供應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應急保供機制更加健全,商業儲備體系初步建立。到2015年,國內原油和成品油銷售量分別達到5.3億噸和2.9億噸,基本滿足國內不斷增長的生產與消費需求;成品油批發企業常備庫存量不小於上年度平均15天銷售量。
--石油流通效率及現代化水平進一步提高,流通環節連鎖率、配送率不斷提升,第三方專業物流、共同配送穩步發展,電子商務與信息技術得到廣泛套用。
--綠色節能發展取得重大突破,節能減排工作積極開展,加油站和油庫實現達標排放,油品質量升級步伐加快,能源消耗強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大幅下降。
--石油市場監管體系更趨完善,法規、標準和信用體系進一步健全,行業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更趨科學合理,市場主體誠信意識明顯提升,市場秩序更加規範有序。

二、主要任務

(四)完善石油市場分銷體系。

培育多元化的石油市場投資與經營主體,鼓勵中小企業做大做強,吸引多種經濟成分共同參與市場競爭。進一步完善原油和成品油經營資格審批制度,以合理布局、滿足消費為原則,公平石油流通行業市場準入,完善企業退出機制,形成以大型國有石油企業為主體,多種所有制主體共同參與競爭的市場格局。

(五)提高石油市場供應保障能力。

密切關注石油市場動態,全面掌握市場供應、銷售、庫存等運行與變化趨勢,暢通信息渠道,及時發布、提前預警。抓好油源組織,完善重點石油企業聯繫制度,建立省際間的資源合作機制,切實做好產地與銷地資源的有效銜接。採取有效措施,科學合理地調配資源,加強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加油站(點)的供應保障能力建設,確保重要季節、重要節日以及重大活動期間的油品供應。逐步探索建立全國聯網的成品油庫存監測網路,指導石油流通企業建立成品油商業儲備體系,各地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探索建立柴油地方儲備。

(六)提升石油流通行業現代化水平。

進一步提升成品油流通環節的連鎖化水平,引導大型骨幹企業加大直營連鎖經營網路的建設,有序開展加油站特許連鎖。繼續推廣普及自動液位計量監測系統、車載衛星定位系統等自動化管理的先進技術,支持加油站開展自助式加油、綜合服務區、手機及銀行卡支付等現代零售模式。鼓勵石油流通企業套用現代物流技術,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按照資源的合理流向,統籌最佳化運輸途徑、方式和工具,探索發展第三方專業物流、共同配送,實現物流整合、資源共享,提高成品油儲運設施的利用效率,逐步建立符合市場需要、高效便捷的新型物流配送體系。

(七)進一步加強石油流通行業監管。

加強石油流通企業的動態管理與過程監管,做好企業變更、年檢、整改及日常監管等項工作。會同並支持有關部門,加強對當地石油市場的日常監管與檢查,嚴厲查處石油市場的價格違法、摻雜使假、短斤少兩、無照經營、走私、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行業安全管理,標本兼治,依法維護國內石油市場經營秩序。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完善石油市場管理信息化建設,及時為社會提供真實、準確的政策信息。

(八)提升石油流通行業服務水平。

加快石油經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違規企業“黑名單”制度,並將企業信用與企業年檢、換證及退出機制相結合。鼓勵加油站開展以保證油品計量、質量和規範服務為重點的行銷服務活動,促進加油站全面提升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為消費者提供安全、便捷、舒適和保質保量的油品服務。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加油站利用網點布局優勢、地理位置優勢、企業品牌優勢和客戶資源優勢,實現一網多用,在加油站開展便利店等非油品業務服務,進一步拓展零售終端服務功能、提升行業服務水平。

(九)推廣實施綠色低碳節能發展方式。

指導石油流通企業做好自身節能減排,進一步推動石油分銷體系中油庫、配送設施及加油站建設的技術創新。石油流通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關於大氣污染物排放的標準要求,完成加油站、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的治理工作,新建加油站及油庫更要注重環境風險防範,實現達標排放。加快車用燃油低硫化步伐,全面推動清潔汽柴油在全國範圍內使用,切實降低機動車尾氣污染。積極研究制訂生物柴油、乙醇汽油等替代能源的市場流通政策,構建高效、清潔、低碳的能源供應體系。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強組織領導。

積極協調地方人民政府,健全石油流通行業管理機構,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強化部門分工協作,著力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法制環境和政策環境。加強對石油流通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的引導,完善行業自律。

(十一)加快推進法律法規與標準建設。

根據“十二五”期間石油流通行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特點,積極推動《石油市場管理條例》出台,修訂完善相關部門規章及管理制度,加快推進農村和水上加油站點管理、加油站非油品業務等技術規範的研究起草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石油流通行業的法規規章和標準體系。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石油市場管理的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實施細則,同時加大石油流通行業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力度,充分發揮標準在規範行業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提升企業經營管理和服務規範化水平。

(十二)制訂行業發展規劃。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科學編制發布本地區成品油流通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依法實施成品油油庫和加油站建設審批,嚴格市場準入,合理布局油庫和加油站,避免重複投資、重複建設。有序規劃城區加油站建設,保障城區居民加油便利;積極引導大型骨幹企業,按照當地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在農村、少數民族集聚區及偏遠地區新建加油站、改造加油網點,加大對成品油供應薄弱地區零售及配送網路建設的投入,切實保障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用油需求。

(十三)落實石油流通領域的相關政策。

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08〕13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國辦發〔2011〕38號)精神,在石油流通行業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加大財政對石油流通行業重點領域、重點項目的支持。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石油市場管理行政經費,研究落實對農村、少數民族地區及偏遠地區石油流通網路建設的土地和財政優惠政策。

(十四)加強石油流通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有計畫地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石油市場學習與培訓,提升石油市場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通過培訓交流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基層管理人員的能力培養,建設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通、結構合理、廉潔高效的石油市場管理隊伍。加強石油流通行業專家隊伍建設,組織石油流通行業方面的專家學者,定期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指導石油經營企業多渠道吸納、著力培養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提高石油流通人才隊伍整體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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