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艷[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唐艷,1970年3月生,女,法學碩士,中共黨員。曾任重慶市四中法院黨委組成員,提名為重慶市四中法院副院長。

現任重慶市四中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人物履歷

1992年自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後,便在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從事刑事審判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和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

2007年任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政法委委員、副書記(掛職,時間一年) 。

2010年2月-2016年2月任重慶忠縣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

2016年3月,任重慶市四中法院黨委組成員,提名為重慶市四中法院副院長。

2016年3月31日,任重慶市四中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人物榮譽

2003年6月被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評為“重慶市‘嚴打’整治鬥爭(2001.04~2003.04)先進工作者”。

2004年12月,被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優秀法官。

2005年被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記個人2等功。

2007年獲首屆重慶市“十佳女法官”稱號。

200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優秀女法官”。

曾擔任2004年9月重慶市開縣“12.23”井噴重大責任事故案審判長,該案庭審過程經中央電視台錄播,宣判全過程經中央電視台直播,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因此榮立個人2等功。

任免信息

2016年3月,任重慶市四中法院黨委組成員,提名為重慶市四中法院副院長。

2016年3月31日唐艷被任命為市四中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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