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治祥

重慶市潼南縣人,民建會員,法學博士,重慶三峽學院法學教授。

個人簡歷

1988.9—1990.7於重慶教育學院英語系就讀;

1990.7—2000.9於重慶市南桐礦務局第二中學校從事教學工作;

2000.9—2003.7於四川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律碩士學位;

2003.7— 於重慶三峽學院政法系從事法學教學和科研工作;

2005.9— 於重慶升騰律師事務所兼職從事律師業務;

2008.9—2011.7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攻讀刑事訴訟法學方向博士學位。

教學及研究專長

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行政訴訟法

證據法

刑法

學術論文

“英國刑事卷證移送機制與啟示”,《湘潭大學學報》(哲社版)2013年第3期;

“刑事卷證移送與訴訟結構關係之辨析”,《求索》2013年第1期;

“刑事案卷內部結構比較考查”,《理論月刊》2012年第4期;

“比較法視野下的刑事卷證移送過程與類型”,《廣西社會科學》2012年第4期;

“義大利刑事卷證移送制度及其啟示”,《法商研究》2010年第2期;

“‘寬嚴’在刑事訴訟中‘相濟’的基本理念”,《理論月刊》2010年第3期;

“辯護律師證據知悉權獨立化研究”,《政法學刊》2009年第5期;

“確立非法實物證據排除規則的理論模型與構想”,《求索》2009年第5期;

“我國確立非法實物證據排除規則兩步走的構想”,《商業時代》2009年第21期發表;

“談英美非法實物證據排除規則的差異”,《商業時代》2008年第35期;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改革初探”,《當代經濟》2007年10月下期;

“對‘明知他人有間諜犯罪行為’的理解”,《理論月刊》2005年第9期;

“非法實物證據排除規則在英美存在差異的緣由”,《經濟與社會發展》2005年第4期;

“我國台灣地區親屬相隱制度研究”,《現代台灣研究》2005年第1期;

“評‘對正在實施搶劫銀行的犯罪分子就地擊斃’”,《甘肅政法成人教育學院學報》2005年第1期;

“專職守護押運人員防衛權研究”,《學術探索》2004年第12期;

“我國港澳台地區親屬相隱制度比較研究”,《杭州商學院學報》2003年第1期。

科研項目

主持國家社科基金一般自選項目“公正審判視野下的刑事卷證移送及其配套制度研究”(項目批准號12BFX057);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基金項目“刑事卷證移送制度改革研究”(項目批准號11YJA820068);

主持重慶市科委一般項目“加快重慶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研究”(項目批准號cstc2013jccxA00019);

主持重慶三峽學院校級重點項目“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法定化研究”(項目批准號11ZD—08);

主持重慶三峽學院青年資助項目“非法實物證據排除規則研究”(2010年結題);

主研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青年項目“三峽庫區和諧社會法制構建研究—從移民權利保障的角度”(2007年結題);

參研重慶三峽學院第三批教學改革項目“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整體實效性研究”(2007年結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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