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環境保護局

唐山市環境保護局,國家機構,位於唐山市北新西道86號。

一、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唐山市環境保護局單位地址唐山市北新西道86號
辦公電話0315--2311430 部門網址www.tshbj.gov.cn
公務員信箱[email protected] 承諾電話0315-5903901

二、領導分工

姓名:楊恩利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市環保局全面工作

姓名:孫東富
職務: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工作分工:政策法規宣教處、機關黨委

姓名:劉德政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綜計處、污控處、總量辦

姓名:刑國軍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自然處、環境監察中心站

姓名:高源山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監管處、環境研究所

姓名:嚴栓莊
職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紀檢監察

姓名:楊國軍
職務: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工作分工:環境執法監察支隊

姓名:楊金鐘
職務: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工作分工:信息中心、行政審批服務處

三、所設處室級職能

(一)辦公室
(1)負責局行政工作的綜合協調、信息反饋、綜合性檔案起草;
(2)負責擬寫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和保密、保衛工作;
(3)負責辦公用品、辦公設施、車輛管理、文字列印、文書處理、印章使用、機關衛生等行政事務工作;
(4)負責匯總人大、政協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提案、議案、批評和建議;負責財務管理、人事、機構編制和老幹部管理工作。
(二)監督管理處
(1)貫徹國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並實施本市的建設項目管理法規、規章和政策;
(2)負責全市建設項目立項前的審批工作;負責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管理工作;
(3)管理建設項目公眾參與工作;
(4)調查處理建設項目驗收前引起的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5)負責建設項目的“三同時"竣工驗收管理工作:參與審查城市、城鎮總體規劃,組織對重大經濟技術發展規劃和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6)負責農業、林業、礦業開發及交通水利等對自然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7)統計全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基本數據,編制全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報告。
(三)污染控制處
(1)負責擬定全市水體、大氣、噪聲、固體廢物、電磁輻射、放射性廢物、有毒化學品、機動車的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政策、規章,並監督執行;
(2)負責全市大氣、水體、聲環境要素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電磁輻射、放射性廢物等污染防治及污染事故的協助調查處理工作;
(4)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污染物集中控制制度落實的協調與管理;
(5)負責組織全市環境功能區劃分工作;
(6)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限期淘汰浪費資源能源污染嚴重的落後工藝、設備和產品的名單,推行清潔生產;
(7)負責創建環保模範城、園林城、全國文明城、衛生城的環保指標具體落實工作;
(8)負責機動車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
(9)負責全市放射性污染、電磁輻射防治工作;
(10)負責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管理工作;負責進口廢物及有毒化學品的初審工作;
(11)負責城市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的具體工作。
(四)自然生態保護處
(1)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自然生態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負責編制全市自然生態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
(3)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和縣屬以下企業污染防治工作;
(4)統一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區、野生動植物、珍稀瀕危物種的保護工作;
(5)組織擬定生態縣、鄉、鎮、村建設規劃和計畫;
(6)提出對以生態環境影響為主的建設項目及涉及生物技術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會簽意見;
(7)監督檢查縣屬以下企業落實環保法律法規情況,並負責提出限期治理預案;組織編制各縣(市)環保工作計畫、規劃;
(8)負責全市海岸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
(9)協助監督管理範圍內的信訪案件處理;
(10)負責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和監督礦區復墾、生態破壞恢復整治、荒漠化沙化防治和濕地保護工作:管理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全市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
(五)政策法規宣教處
(1)組織擬定全市環境保護政策、條例、規定、辦法;
(2)擬定環境保護立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擬定、修訂或廢止環境保護綜合性法規、規章;
(3)組織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4)組織學習貫徹國家、省、市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5)管理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6)組織對市人大、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門起草的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法規、規章提出修改意見;
(7)負責組織環境保護執法檢查;
(8)負責全市環境保護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和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
(9)組織在市環保局機關及全市環保系統實行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
(10)組織重大環境保護問題的調查研究;
(11)負責環境保護新聞、宣傳和教育工作。
(六)綜合計畫處
(1)組織擬定全市環境保護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督導實施;
(2)審核城市、城鎮總體規劃及行業發展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省和市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
(3)負責環境監測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環境狀況公報、環境統計手冊和環境統計年報,發布各縣(市)和主要河流環境質量狀況;
(4)擬定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及實施方法和實施方案, 並監督實施;
(5)負責創建環保保模範城、園林城、文明城、衛生城工作中環保目標的組織買施;
(6)擬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補助資金和污染治理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指導協調全市環保系統對外合作工作;
(7)負責環保系統及各縣(市)、區環境保護工作目標考核以及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唐山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與計畫;
(8)負責環境保護科研管理,組織協調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技術示範工程;
(9)組織管理全市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工作;
(10)監督檢查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情況;
(11)組織擬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
(七)信息中心
(1)負責全市環境信息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管理;
(2)蒐集、整理全市環境監測、管理等信息及其他社會經濟信息,為環境保護工作的決策提供信息和技術支持;
(3)定期為國家、省、市政府提供規範化的環境信息和數據。
(八)監察支隊
(1)負責全市的排污費徵收工作;
(2)負責污染防治設施運轉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限期治理項目完成情況的現場監督檢查的工作;
(3)負責對農業污染和大型禽畜養殖場廢物排放、鄉鎮企業環境保護、取締關停“15小”和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污染嚴重小企業和落後工藝設備的現場監督檢查、管理工作;
(4)受市環境保護局委託,依法對環境保護法規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落實環保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責任制;
(5)對全市範圍內有重大影響的環境違法案件進行稽查;
(6)負責12369環保熱線、市長熱線電話及多種途徑反映的環境問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7)組織協調全市秸稈禁燒工作;
(8)負責對全市放射源生產、進出口、銷售、使用運輸、貯存和廢棄處置安全的統一監管;
(9)宣傳和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放射性污染、輻射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擬定並組織實施放射源安全、放射性污染、電磁輻射污染防治安全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
(10)負責全市各類電磁輻射源、民用核設施及核技術套用、具有放射、輻射性醫療、危險廢棄物處置的監督管理及放射、輻射污染的防治工作;
(11)建立並實施全市放射源、輻射污染登記、申報管理制度;根據涉源單位提供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表)、放射、輻射安全評價報告書等審核、申報安全許可證,並通報公安部門;
(12)根據法規規定和省級環保部門授權或委託,負責轄區內放射、輻射源的核技術利用項目、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和電磁輻射設施進行監督檢查等工作;
(13)負責全市放射性礦物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電磁輻射設施項目和伴有放射、輻射設施排污等安全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的登記和審核;對涉有放射、輻射項目的審核和“三同時”(同時立項、同時施工、同時驗收)的驗收;
(14)負責放射、輻射源的生產、銷售、使用、貯存和廢棄處置領域從事放射、輻射安全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管理;
(15)負責全市放射、輻射性污染事故的應急、調查處理和定性定級工作,並將情況通報有關部門;
(16)協助公安部門監控追繳丟失、被盜的放射、輻射源。
(九)各區環保分局
在法律法規規章及市環保局授權範圍內行政各項環境管理職權。
機關黨委: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省市委及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決議,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3、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
  5、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了解、反映民眾的意見,維護民眾的正當權益,關心民眾生活,幫助民眾解決實際困難。
  6、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7、協助部門黨組管理機關黨組織和民眾組織的幹部。做好直屬單位黨委、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考察,報部門黨組同意後,辦理任免手續;負責機關黨委、紀委辦事機構幹部的提名、考核,對機關民眾組織負責人和工作機構的幹部提出人選,與幹部人事部門協商後共同進行考察,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各自程序辦理任免審批手續。
  8、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科(處)級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9、組織好領導幹部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學習,協助領導班子搞好思想作風建設。
  10、領導直屬機關、事業、企業單位黨的工作,加強分類指導,使其履行各自的職責。
紀檢監察室
  1、監督檢查局機關及全市環保系統黨組織、黨員幹部、工作人員和本局任命的其他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
  2、檢查局機關科級(含科級)以下黨員幹部的違紀案件及全市環保系統重大違紀案件,調查局機關各處室及其科級(含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和本局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犯黨紀政紀的行為;
  3、協助黨組搞好局機關及全市環保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助搞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抓好有關制度建設;
  4、受理局機關及全市環保系統的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揭發、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5、負責局機關及指導全市環保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
  6、完成市紀委、市監察局和局黨組交辦的其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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