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在禮

唐在禮

唐在禮(1880-1964)字摯夫、執夫,江蘇上海人。1895年入上海廣方言館學習,1898年被選派赴日留學,入成城學校、日本陸軍士官學校中華隊第一期炮兵科,後入日本近衛野戰炮兵聯隊做見習士官,1902年3月畢業後,考入日本炮工學校,肄業回國後歷任北洋督練公所教練處(總辦王士珍)參議、幫辦、參謀處幫辦,後調任山東第五鎮炮標標統、近畿督練公所教練處總辦,賞給副參領,1911年2月調任庫倫(辦事大臣三多)兵備處總辦。1912年民國成立後任侍從武官,同年11月26日授予陸軍少將,並加陸軍中將銜,曾加入南北共和憲政會,後任軍事處參議、軍事處代理處長,1913年2月12日晉授陸軍中將,1914年1月1日特授勳四位,同年5月任陸海軍大元帥統率辦事處總務廳長、兼任軍需處處長、總統府機要處長,1915年2月兼代參謀次長,12月19日任大典籌備處(處長朱啟鈐兼)處員,1916年6月4日署參謀次長,12月18日代理參謀總長,同年袁死後,轉投段祺瑞,1919年任以巴黎協約國軍事會議中國代表參加巴黎和會。

唐在禮簡介

唐在禮(1880-1964)字摯夫、執夫,江蘇上海人。1895年入上海廣方言館學習,1898年被選派赴日留學,入成城學校、日本陸軍士官學校中華隊第一期炮兵科,後入日本近衛野戰炮兵聯隊做見習士官,1902年3月畢業後,考入日本炮工學校,肄業回國後歷任北洋督練公所教練處(總辦

王士珍)參議、幫辦、參謀處幫辦,後調任山東第五鎮炮標標統、近畿督練公所教練處總辦,賞給副參領,1911年2月調任

庫倫(辦事大臣三多)兵備處總辦。1912年民國成立後任侍從武官,同年11月26日授予陸軍少將,並加陸軍中將銜,曾加入南北共和憲政會,後任軍事處參議、軍事處代理處長,1913年2月12日晉授陸軍中將,1914年1月1日特授勳四位,同年5月任陸海軍大元帥統率辦事處總務廳長、兼任軍需處處長、總統府機要處長,1915年2月兼代參謀次長,12月19日任大典籌備處(處長朱啟鈐兼)處員,1916年6月4日署參謀次長,12月18日代理參謀總長,同年袁死後,轉投段祺瑞,1919年任以巴黎協約國軍事會議中國代表參加巴黎和會。12月14日復任參謀次長,赴英國訪問。1920年8月9日免職,同月15日特任

將軍府裕威將軍。1922年1月任矇事委員全委員,1923年1月12日任任蒙疆善後委員會委員,12月27日任交通部鐵路警備事務處督辦。後任督辦山東善後事宜公署軍事顧問。1927年6月任潘復內閣外交部主任參事,後回上海寓居。1960年7月任上海文史館館員,1964在上海病逝。

生平

1898年,唐在禮通過了

上海

廣方言館的考試,被選派為官費生赴

日本留學,後來於1901年10月入

日本陸軍士官學校成為該校首批中國留學生之一,在校期間學習套用火炮及工程科目,1904年畢業。1904年,唐在禮回國,投

北洋大臣

袁世凱手下,歷任北洋督練公所教練處(總辦為

王士珍)參議、幫辦、參謀處幫辦。在河間秋操及

彰德秋操中,唐在禮擔任裁判官.1906年,唐在禮調任山東陸軍第五鎮炮標標統。1908年,調任近畿督練公所教練處總辦,賞給副參領。同年,唐在禮擔任

直隸

涿州操演總參議,並觀看了日本國家軍事演習。1910年,唐在禮赴

外蒙古

庫倫,任庫倫兵備處總辦(

庫倫辦事大臣為

三多)。1911年,唐在禮回到北京,在

袁世凱手下任參議。1912年

中華民國成立後,唐在禮作為北方代表團成員,隨團被

袁世凱派去同

中華民國

南京臨時政府方面展開

南北議和,協商南北統一。南北統一後,1912年後期,唐在禮任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袁世凱的侍從武官。同年,獲授陸軍少將,獲勛四位。1914年,任大總統府軍事處副處長,1915年升任處長。1915年2月20日,暫兼參謀次長,1915年6月4日兼署參謀次長,1915年8月27日真除為參謀次長。1915年12月,唐在禮奉命代理參謀總長。1916年7月22日,唐在禮被免去參謀次長職務。此後,他在大總統府擔任軍事顧問.1918年,唐在禮被派往

歐洲,擔任協約國軍事會議中國代表。1919年初,唐在禮作為中國代表團的首席軍事代表參加

巴黎和會。此後他留在歐洲廣泛遊歷,曾遊歷

巴爾幹以及

中歐、

南歐。在

英國,他被

英國國王

喬治五世授以爵位(K. B. E.)。唐在禮曾經先後獲得過法國軍團榮譽勳章(French Legion d'Honneur, Commander)、比利時皇冠勳章(Belgian Order of Crown, Commander)、希臘二等勳章(Greek Order of the Second Class)。1919年12月14日,唐在禮再次被任命為參謀次長,但未就任,而是以考察歐洲軍事為名長期滯留國外,並幾次懇請大總統免去其參謀次長職務,但未果。1920年夏,唐在禮回到中國。1920年7月20日,因唐在禮長期不就參謀次長職務,大總統要求他“迅就新任,毋得同辭”。直到8月9日, 唐在禮仍然“迭呈懇請辭職”,大總統只好準免其職務,改任

蔣雁行為參謀次長。卸任參謀次長之後,1920年,唐在禮獲

將軍府授“裕威將軍”。他還獲得了二等寶光嘉禾章、二等文虎章。1922年1月,唐在禮出任矇事委員會委員。1923年5月6日

臨城劫車案發生後,列強要求中國加強鐵路安全保衛工作。同年10月1日,交通部召開鐵路警務會議,決定成立鐵路警備事務處及教練所,任命交通部次長

孫多鈺為鐵路警備事務處處長,

王賡、樑上棟為副處長,聘曼德為教練所總教練,並規定“得用外人”擔任視察及教練。1923年10月27日,大總統

曹錕任命唐在禮為鐵路警備事務督辦,並擴大鐵路警備事務處的事權。同年11月20日,曹錕下令將鐵路警務處直屬於國務院,派出正規軍2個旅擔任護路任務,緊急時可由唐在禮調遣指揮。1927年,唐在禮退出軍政界。1960年,唐在禮任

上海市文史研究館館員。1964年,唐在禮在上海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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