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經歷
1971.01——1979.09,天津市冶金建設公司工人;
1979.09——1983.07,南開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生;
1983.07——1986.07,南開大學經濟學研究所政治經濟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6.07——1995.04,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數量經濟研究室主任、副所長,講師、副研究員、研究員(期間:1990.03—1993.12在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習,獲經濟學博士學位;1992.09—1993.08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富布賴特教授、副教授級客座研究員);
1995.04——1998.08,廣東省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秘書長助理兼研究部部長、副秘書長
1998.08——2000.04,廣東省深圳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0.04——2001.08,廣東省深圳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巡視員;
2001.08——2003.03,廣東省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正局級)、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
2003.03——2003.04,廣東省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正局級)、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
2003.04——2007.03,廣東省深圳市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市政府辦公廳主任、黨組書記;
2007.03——2009.03,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其間:2007.09—2008.01參加中央黨校地廳級幹部進修班B班學習);
2009.03——2015.06,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
2015.09——2018.01,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臨時黨委書記 。
職務分工
協助市長分管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分管市政府辦公廳,市監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統計局。
聯繫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五屆市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