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執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規定,指導全市認真落實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並組織他們發揮作用。
(二)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全市老幹部工作情況,結合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和完善本市老幹部工作的政策規定;
(三)調查、掌握全市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實情況,反映離休幹部的意見和要求,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督促、檢查有關部門落實離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
(四)做好信息宣傳工作,宣傳先進老幹部黨支部和優秀老幹部事跡,宣傳全市開展老幹部工作好的經驗和做法,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五)負責離休幹部易地安置的審批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好易地安置老幹部的各項待遇。
(六)指導全市加強各級老幹部活動中心(室)建設和開展各項有益活動。
(七)處理老幹部來信來訪,幫助老同志解決實際問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八)強化業務培訓,指導全市各級老幹部工作部門加強自身建設。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關處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組織起草全局政務綜合性文字材料,以局名義上報、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及對市委的信息報送;負責編髮《老幹部工作情況交流》;負責局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督查督辦;負責全局責任制目標的綜合制定及考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秘書事務、文書檔案、職工住房貨幣化補貼、保密,以及年鑑、大事記、史志的記編工作;負責局機關、哈開委、關工委的財務管理工作,及對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業務指導和審計工作;負責機關物品、備品採購及辦公設備維護、固定資產管理及機關安全保衛、公共衛生等後勤管理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相關部門及外地工作部門的接待工作;負責機要通信,打字,複印,檔案、印信的管理使用;負責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的會務、記錄及會議決議、決定的督辦落實;做好易地安置老幹部的走訪慰問的組織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調研處
負責全市老幹部工作的課題調研,研究確定年度調研課題並指導全市老幹部工作系統作調研;負責作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老幹部政策,起草政策性檔案;負責對全市老幹部工作部門人員的政策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老幹部工作網站的更新維護工作;負責全市離退休幹部信息統計、分析及信息庫的維護工作,按時準確上報有關數據;綜合掌握全市老幹部工作情況綜合,負責綜合性會議領導講話、情況匯報、工作總結和會議報告等重要文的起草;做好各業務處室的業務情況綜合及走訪慰問老幹部的統籌安排;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及省局綜合處交辦的工作。
三、服務指導處
負責檢查指導老幹部政治待遇的落實,協調解決老幹部政治待遇中出現的問題,並適時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負責相關信訪接待和處理工作;負責對全市老幹部黨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檢查指導及綜合;負責向副市級以上離退休幹部通報情況、作重大節日走訪慰問,走訪慰問有關活動的組織、聯絡和服務工作;負責對全市老幹部活動中心(室)建設的檢查指導,並定期對基層老幹部活動中心(室)進行考核評比;總結推廣相關工作先進典型經驗,負責相關專題會議文稿的起草;按規定負責全市老幹部專項報刊征訂的組織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市區副局級以上離退休幹部喪事的指導和處理工作;負責對四大委老幹部工作部門工作的檢查;負責對全市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書記的培訓工作;負責副市級以上離退休老領導在我局療養院健康療養的聯絡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市直處
負責市直單位落實老幹部的各項政治、生活待遇的檢查指導、情況綜合、調查研究、經驗總結。指導協調市直單位老幹部工作;負責全市(含中直、省屬在哈企業)老幹部醫療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醫療政策的調研、調整、落實和檢查工作;指導定點醫院及醫護人員學習、宣傳、貫徹老幹部醫療政策,更好地為老幹部服務;負責研究指導市直單位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市直單位落實市委老幹部局下達的工作目標,指導、監督、檢查市直單位完成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負責做好市直單位老幹部參加全市大型會議、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指導市直單位加強老幹部部門自身建設,組織搞好工作部門負責人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為老幹部服務的水平和本領;負責做好相關老幹部的來訪、來信、來電的接待處理和調查回復工作;負責相關專題性會議文稿的起草;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改制破產企業離休幹部上收認定審核以及移交後的管理服務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離休幹部醫療證年度審驗工作;負責市直單位易地安置離休幹部走訪組織及問題的督辦落實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區縣處
負責督辦中央、省、市有關老幹部工作方針、政策在各區、縣(市)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各區、縣(市)做好老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落實工作;負責對各區、縣(市)老幹部工作的檢查指導、情況綜合、調查研究、經驗總結等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協調,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老幹部醫療待遇落實工作;負責各區、縣(市)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黨支部建設、活動室建設的檢查指導工作及市委老幹部局各項任務目標的檢查工作;負責各區、縣(市)老幹部信訪接待的處理工作;負責指導各區、縣(市)老幹部工作部門自身建設工作;負責相關專題性會議文稿的起草;負責依託社區為老幹部提供親情服務的推進工作,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經驗;負責區、縣(市)易地安置離休幹部走訪組織及問題的督辦落實工作;負責做好區、縣(市)離退休幹部參加大型會議、活動的組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企業處
負責對市屬企業離休幹部工作的檢查指導,情況綜合、調查研究、經驗總結並做好服務工作;做好企業老幹部各項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工作;負責市屬企業老幹部信訪接待的處理工作;負責聯繫中直省屬老幹部工作部門,做好服務指導工作;負責對全市企業離休幹部熱費補貼、解困房、公租房等待遇的協調、綜合、督辦匯總等工作;負責市屬企業易地安置老幹部走訪組織和問題的督辦落實工作;負責做好市屬(中省直在哈)企業離退休幹部參加全市大型會議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相關專題性會議文稿的起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按照黨委的有關規定和市直機關工委的要求及局黨委的統一部署,加強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負責全局系統黨建和紀檢監察工作,堅持對工會等群團組織的領導;負責抓好全局系統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論學習、普法教育及文明單位創建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自身建設;做好局機關職工工作紀律、日常考勤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黨建責任制、共性目標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做好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委老幹部局幫扶、幫建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局中心組學習,以及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有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幹部管理、培養、考核調配工作,及時向局領導提出幹部任免的建議;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市委對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資調整、職稱考評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事檔案材料蒐集、整理歸檔的相關工作及人事公章管理工作;根據工作任務的調整,負責局機關各處室工作職能、崗位職能、人員變動的調整與落實;辦理人事檔案的查詢借閱並為有關部門提供相關信息;負責局系統公務員的健康體檢工作;負責局系統人員因私出國的報備登記和上報審批等事項;完成組織、人事等部門布置的各項任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宣傳處
宣傳中央和省、市委關於老幹部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緊密圍繞局中心任務做好老幹部工作的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局大型會議、活動的新聞報導、新聞單位的聯絡等事宜;挖掘老幹部的歷史功績、先進事跡、革命足跡、工作業績、珍貴墨跡,進行整理、編輯、存檔,留下珍貴的歷史資料;總結和老幹部先進典型,並指導基層做好宣傳工作;負責對老幹部工作信息宣傳隊伍的培訓工作;完成市委宣傳部門布置的各項工作,負責向省委老幹部局和市委宣傳部有關信息的上報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