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簡介
截至目前,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第五、六、七、八、九、十公寓都已順利通過山東省標準化公寓的驗收。
服務宗旨
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在工作中一直堅持以“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為宗旨,以“以人為本、服務、管理、育人一體化”為服務任務,以“求真、務實、熱情、愛心”為服務標準,以“為學生營造一個‘溫馨、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為服務目標,以“愛學生如子女,為學生排憂解難”為服務承諾,嚴格要求員工用愛心溫暖學生,用耐心教育學生,用誠心感動學生,用熱心呵護學生,用信心鼓勵學生。要求管理人員要做到“五勤”:即勤走,這樣工作時不會留下死角;勤看,便於發現問題;勤聽,廣泛聽取同學的意見及建議;勤說,多向同學傳達學校的政策及精神;勤想,總結經驗並為下一步工作做好計畫。同時我們在各公寓值班室準備了針線盒、鉗子、螺絲刀、打氣筒、雨傘等常用工具,為同學免費提供使用。我們每個值班室還配備了微波爐,為生病的同學熱飯、煎藥,無處不體現出以人為本這一理念。
各公寓簡介
第一學生公寓,1988年12月開工建設,1989年6月竣工,建築面積2142平米。共有房間72間,現可使用標準房間67間,居住標準4人/間,共能容納學生268人,住宿費收費標準600.00元/人.年。
第三學生公寓,1997年2月開工建設,1997年9月竣工,建築面積4053平米。共有房間150間,現可使用標準房間148間,居住標準6人/間,共能容納學生888人,住宿費收費標準800.00元/人.年。
第四學生公寓,2000年2月開工建設,2000年8月竣工,建築面積5470平米。共有房間144間,現可使用標準房間142間,居住標準6人/間,共能容納學生852人,住宿費收費標準800.00元/人.年。
第五學生公寓,2001年3月開工建設,2001年8月竣工,建築面積9460平米。共有房間224間,現可使用標準房間218間,居住標準4人/間,共能容納學生872人,住宿費收費標準1200.00元/人.年。
第六學生公寓,2002年11月開工建設,2003年8月竣工,建築面積14700平米。共有房間444間,現可使用標準房間418間,居住標準6人/間,共能容納學生2508人,住宿費收費標準800.00元/人.年。
第七學生公寓,2003年12月開工建設,2004年6月竣工,建築面積16000平米。共有房間370間,現可使用標準房間369間,居住標準4人/間,共能容納學生1476人,住宿費收費標準1200.00元/人.年。
第八學生公寓,2003年12月開工建設,2004年7月竣工,建築面積11000平米。共有房間281間,現可使用標準房間280間,居住標準4人/間,共能容納學生1120人,住宿費收費標準1200.00元/人.年。
第九學生公寓,2004年12月開工建設,2005年8月竣工,建築面積11000平米。共有房間287間,現可使用標準房間287間,居住標準4人/間,共能容納學生1148人,住宿費收費標準1200.00元/人.年。
第十學生公寓,2006年2月開工建設,2006年8月竣工,建築面積11000平米。共有房間287間,現可使用標準房間287間,居住標準4人/間,共能容納學生1148人,住宿費收費標準1200.00元/人.年。
管理規定
為保證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根據國家和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有關檔案要求,特作如下規定:
一、在公寓住宿,必須辦理入住手續;學生畢業或因其他原因離校時,應辦理退宿手續。
二、新生宿舍房間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與各院系協調安排調整,床位由院系(基礎學部)具體安排,並報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備案。未經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擅自占用、調換寢室。
三、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早上6:00送電、開門,晚22:45熄燈關門,節假日熄燈時間延至23:30。學生不準晚歸,有特殊情況,晚歸者憑學生證進入並登記。
四、保持公寓內的秩序,禁止打球、打麻將、跳舞、大聲放錄音機、滑旱冰等,禁止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五、自覺打掃寢室內衛生,自覺維護公共衛生。垃圾按指定地點投放,走廊內不許堆放垃圾,更不許將垃圾倒向水池或投向窗外。
六、愛護公物,不得私自挪動公共設施及寢室內配套用具,損壞公物要賠償。公寓內的物品不得隨意搬出公寓,如有特殊需要,必須經公寓管理中心批准。
七、注意安全,不準隨意留宿他人,特殊情況首先到公寓辦公室申請,批准並做好登記後方可留宿(只限威海市外的直系親屬)。室內無人要上鎖,鑰匙不許外借,貴重物品(如筆記本電腦等)要妥善保管,平時不用時鎖在柜子里。寒暑假期間,小件的貴重物品(如手機、隨身聽等)要隨身攜帶,大件貴重物品登記好後交由公寓保管。
八、學校實行定時供電、定量免費供電(15度/寢/月)和有償用電相結合的用電方法,請大家節約用電。
九、要節約用水,堅決杜絕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現象的發生。
十、嚴禁擅自動用消防設備,嚴禁在公寓內燃燒廢物或用電爐、酒精、煤氣、煤油等爐具取暖或做飯,不準熄燈後點蠟燭。
十一、不準私拉電線或安裝床頭燈,禁止私裝、私拉網線、電話線、電視閉路線等。
十二、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公寓,會客、找人請在大廳或接待室等候,如特殊情況需進入寢室,必須登記押證並限時離開。我校教師走訪看望學生時,請協助公寓工作,主動出示證件,做好登記。
十三、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公寓,女生不得進入男生公寓,如遇特殊情況,登記押證並限時離開。
十四、嚴禁在公寓內經商或進行非法活動。
十五、公寓範圍內嚴禁停放腳踏車。
十六、公寓內嚴禁吸菸、酗酒。
十七、學生違反學生公寓的管理規定,根據性質不同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或處罰,並通報院系。觸犯法律者,依照法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