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頤事件

和頤事件

和頤事件也稱北京和頤酒店劫持事件,該事件發生於2016年4月3日,一個從外地來北京辦事的女士彎彎(化名)表示,4月3日其在位於朝陽區酒仙橋北路望京798和頤酒店入住時,被陌生男子跟蹤後強行拖拽,後被抓住頭髮用力撕扯,在該女士大聲呼喊後,圍觀者逐漸增多,陌生男子逃走。4月5日晚,一名女網友在微博曝料稱在北京一酒店遭陌生男子尾隨拖拽,引發廣泛關注。如家酒店官網在6日發布致歉聲明,承認北京望京798和頤酒店存在安保管理、顧客服務不到位的問題,向遇襲客人及社會公眾表示道歉,並表示事件所涉及的治安問題已交給當地警方處理。

新聞背景

網友“彎彎_2016”連發多條微博講述自己4月3日在北京朝陽區酒仙橋北路望京798和頤酒店入住時,被陌生男子跟蹤後強行拖拽,引發網友關注。其間,保潔人員認為是小兩口吵架,一直在旁邊看著,沒有強烈制止。一個路過的女住客,感覺不對勁,一直站在邊上,也沒敢貿然相救,直到女孩被往樓梯間裡拉,才出手拉了一把。 

事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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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5日,女網友彎彎在微博自曝通過攜程預訂如家旗下北京望京798和頤酒店,3日晚在酒店遭陌生男尾隨挾持、強行拖拽、掐脖……,整個過程持續6分鐘。安保人員酒店人員未阻止,保潔人員只是看著,多人圍觀,路過女房客出手相救,男子逃走。

男子二十七八歲左右,穿黑色皮衣,在酒店多次徘徊。女子擔心被拖去強姦或拐賣,稱他尋找獵物,蓄謀已久,“我報警時他打電話給張哥說了啥”。
事件發生之後,女子當晚害怕住酒店被男子同夥報復,借住在朋友家中。

截至2016年4月5日,女網友稱事發後酒店經理關機態度惡劣;投訴攜程未反饋;派出所錄完筆錄無下文,接線員稱“這事兒不歸我們管”。

2016年4月5日,北京朝陽警方證實此事:警方目前在工作中,女子沒有遭受財產損害和人身損害。

2016年4月6號上午10點半,如家酒店集團與受害者彎彎取得聯繫。據了解,彎彎與如家集團達成3項協商事宜:其一是集團在6號晚上8點前,對整個事件予以回復;其二是集團對彎彎進行道歉;其三是集團予以事實還原。

2016年4月6日下午,如家酒店集團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女生頤和酒店遇襲事件最新進展。如家酒店集團在聲明中表示,通過對各方面情況的核查,北京望京798和頤酒店在事件處理中的確存在安保管理、顧客服務不到位的問題。酒店管理和服務人員對顧客的關注度和處理問題的回響效率也存在缺失。同時,如家酒店集團在聲明中向當事人及社會公眾再次表示道歉。如家酒店集團表示,該事件所涉及的治安問題已交警方處理,對網路中的各種傳言,政府和警方會給出調查結果 。

事件回應

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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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高度關注,並於第一時間成立處理小組協助用戶,建議客人及時報警,如有需要,攜程會配合警方調查。

受害者

4月6日10點54分,針對如家酒店第一份聲明,網友@彎彎_2016對如家集團的聲明作出回應稱,“修改公告中不實之處;公開道歉,給個解釋和交代。”。
該女子微博全文如下: “恩,我看到了,剛才已經電話溝通了,我希望和如家後續能有這樣的結果:1、修改公告中不實之處;2、公開道歉,給個解釋和交代,以及事後處理;3、酒店內部清查;4、酒店管理上有嚴重漏洞,如果再發生相關案件有什麼樣的應對措施。有答覆我會隨時告訴大家! ”

如家酒店

4月6日凌晨1點回應:如家酒店集團關注到4月3日於北京發生的有關網傳“和頤酒店女生遇襲”一文,集團已經引起高度重視並立即跟進調查進展,在得知事情的第一時間,試圖與當事人進行聯繫。對於目前所了解的“彎彎”(遇襲女性微博名)遭遇表示非常遺憾,這件事情在酒店發生,酒店有相應查明真相的責任,同時也在積極配合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如家酒店集團對於不法行為決不姑息。希望可以和“彎彎”取得聯繫,希望與“彎彎”並肩作戰,也希望得到她的配合。此外,在聲明中,如家酒店集團表示會持續更新調查結果,希望事情可以得到妥善解決。

4月6日8點39分,如家給出第二份更新版的回應表示:“在獲知‘彎彎’的遭遇後,如家酒店集團高度關注,並立即成立了處理小組連夜排查,經過8小時的調查,同時我們曾多次和‘彎彎’聯繫都未能聯繫上,我們非常理解“彎彎”現在的心情以及處境,希望當事人‘彎彎’可以儘快與我們聯繫,給予我們溝通的機會,同時需要她的協助將事件嫌疑人繩之以法。

4月6日下午,如家酒店集團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女生頤和酒店遇襲事件最新進展。公司發表聲明,稱確保每一位入住賓客的安全與舒適,如家酒店集團責無旁貸。對於此事,再次向當事人和社會公眾深深致歉!

如家集團CEO孫堅:“這件事反映了我們個別酒店對顧客的關注,特別是顧客遇到意外事件後的處理效率、關注程度是遠遠不夠的,值得我們反思,改進提高。”孫堅透露,事發的和頤酒店並“不是加盟店”,事情詳情“具體還在配合調查中”。

平安北京

2016年4月6日上午,@平安北京 發布微博:警方正在徹查,請您繼續關注。

社會關注

網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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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部分人都認為女孩遭遇非常值得同情,如家的管理是存在重大問題的;

第二,小部分人認為,在如家私有化的當口,同一天出現這樣的風波,不排除有同業競爭者對此事件有“推波助瀾”的可能,但是如家也肯定存在問題。
第三,還有部分人懷疑此事件是否涉嫌炒作?

業內人士看法

雖然孫堅稱事發酒店“並非加盟店”,但是,一位酒店業內人士質疑事發和頤酒店可能為加盟店。

該人士稱,“該事件反映出管理上的一些不規範,比如有無人員上崗培訓,再比如遇到事情有無合理處理步驟,以及有無應急統一章程流程等。而如家集團本身應該有這些規範,所以,事發酒店可能是加盟店,問題出在上崗培訓不完整。一般而言,五星級酒店員工上崗前,相關培訓需要進行一周時間。”

對於酒店遇到類似事件正規操作流程,該業內人士以五星級酒店舉例說明稱,第一,要求將男女雙方帶到樓下前台,以免造成樓道吵鬧,影響其它顧客;第二,要求雙方拿出房門鑰匙,核對等級身份,從而分辨哪方在說謊(假如男方是外來客,則需要報警處理);第三,酒店服務員需要配備對講機,事發後,需要協調保全人員,將雙方帶到前台,不能允許任何一方擅自離開。

律師看法

從法律角度,業內相關律師陳甦發表了四方面看法。

其一,當事人與酒店之間形成了住宿服務契約,酒店一方適當履行契約義務的表現應是,為住宿者提供安全、良好、宜居的住宿環境,造成了當事人在酒店被人襲擊,而且酒店保全等人員在見到後並未制止,在契約法範圍內本身存在違約。

其二,消保法對服務提供者規定了更為嚴格的安全保障義務,從這點上來看,酒店也是違反消保法的。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再有,由於當事人遭到了人身上的侵害,襲擊者本身構成侵權,而酒店乙方未盡安全保障義務,而且在酒店工作人員發現襲擊時間後並未進行阻攔,致使不法分子有機可乘進行侵權活動,在侵權責任法的層面上,酒店也存在不作為的侵權,對當事人遇襲存在原因力,應承擔部分侵權責任。

總的來說,在民事責任上,酒店對當事人構成違約和侵權的競合,當事人可擇一主張權利,進行起訴等;在行政責任上來看,酒店的安保系統存在問題,不法分子有機可乘,且在發現襲擊事件後置之不理,工商行政部門、質量監督部門等有關部門也可對酒店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

媒體評論

華美首席知識專家趙煥焱:應該沒有人會願意用犧牲自己的品牌來炒作,我認為炒作的可能很低。但是無論真相如何,作為酒店運營者,如家必須要做好服務和管理,操作程式對於任何情況都有應對規範,這也值得所有酒店引以為戒。和頤事件反映出該酒店沒有操作程式。安全和衛生是酒店第一要務,操作程式都應該明確應對措施。

事件背後的真問題

女性的公共安全,怎么保障?

女性的公共安全怎么保障?許多人開出了自救的藥方。比如,一旦遇險,想辦法砸玻璃、搶手機、拽路人,用“利益受損”法讓旁人出手。自我保護是應該的,但是要看到,單身女子自救的能力畢竟有限。玻璃不是你想砸就砸得動、砸得到的。還有,如果侵犯升級為連環計,你拉進來幫忙的路人,是另一個唱紅臉的騙子,咋辦呢?

更大的責任,當然在環境,在他救,在一整套提供安全保護的系統。

酒店安保系統負有直接責任。酒店安保、服務人員,一旦發現暴力端倪,或有違背女性意願的強迫行為,必須強力干預。寧肯問錯,也要過問。隔開雙方,防止暴力的延續和升級,這是起碼的要求,直至報警處理。像視頻中的“溫柔呵護”式干預,於事無補,應該引以為戒。警方也要引起重視。公安機關的職責就是保護公民人身安全、打擊犯罪,應該成為女性可以依仗的堅實後盾。

還要破除“家庭內部暴力,外人不該管”的觀念誤區。施暴者往往營造出丈夫打老婆的假象。負有安保職責的人員及在場者,但凡看到暴力強迫事件,應該先做“有事推定”,先假設這不是夫妻,制止了再說;再說了,發生在家庭內部的暴力也是暴力,在公共場合發生也該管吶!詳細

躬身自省,作為目擊者我們能做些什麼

社會心理學中有一個名詞,叫做“旁觀者效應”:緊急事件現場,由於旁觀者的存在,個體的利他行為受到抑制,受害者得不到幫助。現場的人越多,人們就越傾向於袖手旁觀,受害者獲得幫助的可能性就越小。其中,有兩個重要的概念,責任擴散和多元無知。責任擴散的意思是說,在旁觀者眾多的情況下,不僅幫助受害者的責任感會擴散,不幫助受害者的自責和內疚感也會擴散。多元無知說的是,每一個不明真相的人都通過其他不明真相的人來判斷情況,結果依然是大家都不明真相。

女孩酒店被拖事件中,保潔員和女住客沒有及時施救,責任擴散與多元無知都有體現,看上去的“冷漠”,可能只是旁觀者效應的顯現。如果你是事件中的保潔員,除了一直跟隨,更要主動問清情況,不要被自我判斷給限制,克服想像中“如果搞砸了”的焦慮,這世界奇葩很多,你遇到的也許正是其中一個。如果你是事件中圍觀的住客,你要知道多元無知的概念(別人很可能是不明真相的),你要知道責任擴散的效應(別人無動於衷不是你無動於衷的參照標準),你要思考的問題是:假若現場只有我一人,我會怎么做?對,快去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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